自来水公司按每吨1.64元的成本提出涨幅,物价局监审后的成本每吨少了0.22元,但调价方案中的涨幅却未下调,消费者代表因此质疑
□“榕民用自来水每吨拟涨0.5元”追踪
N本报记者郑莉
本报讯 福州市自来水每吨拟涨0.5元的初步调价方案,日前公布后即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福州市民纷纷拨打本报热线发表看法。就此,记者昨日专门采访了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巡视员、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悦和此次水价调整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之一———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主持人卢和光,请他们就读者关心的问题谈谈看法。
住建部巡视员:调价成本要透明
张悦说,水价调整是资源性价格改革调整举措,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他说,水价包含水资源费、水利工程费、供水价格(含二次供水)和污水处理费四部分。水价要涵盖合理成本(刚性成本需求),而非扩张性成本,若成本高于水价,可做相应调整。但供水企业需加强成本管理,相对来说,成本要透明。同时,低收入阶层能有适当补助。
据悉,福州不属于水源型缺水,而是水质型缺水,对水质的要求更高。张悦说,用水、排污都是一种消费,节约1吨水,政府、公众即可少投入5000元到8000元的污水处理成本。
消费者代表:应广泛听取意见
作为这次福州水价听证会的10名消费者代表之一,卢和光已悉心准备了好几套调价意见。
他说,第一套意见是,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不调整,特种行业用水和其他行业用水价格可上调,涨幅可略微高些。第二套意见是,第一阶梯民用水价格不调整,满足市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但调整第二、第三阶梯价格。抑或调查一下,把18吨作为第一阶梯用水量的界限,是否符合福州绝大多数市民的每户每月用水水平,可否把标准相应上提。
他还提出,让一户一表改造完成的住户承担调价成本不太合理,何不等户表改造全部完成后再调价?针对已公布的初步调价方案,卢和光说,昨天他刚收到物价局给的水价成本构成资料,资料显示,自来水公司上报的成本价是每吨1.64元,并据此提出了涨价幅度。而物价局做了成本监审,得出的数据是每吨1.42元,审核结果显示成本每吨少了0.22元,但拟定的调价方案中,涨幅却未作相应下调。
而对于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身份信息问题,他认为,作为听证会参加人,应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而不是仅把参加听证会当成发表一家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