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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调价后每月每户增3元水费 影响不大
来源:东南快报  2009年12月16日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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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快报记者江娟珺 林风) 目前,福州市城区每户月用水量在12-18吨之间,如按上述调价方案,每吨水价上涨0.5元,居民户每户每月增加用水支出6-9元不等。扣除现在实际要另行分摊的小区漏水损耗、增压电费(今后这些费用均包含在水价中不另外收取),调价后实际每户月增加费用3元左右。

  福州市物价局表示,水价调整后居民每户月水费增加支出仅占可支配收入的0.22%-0.33%,调价对群众日常生活影响有限。此外,在调整城区供水价格的同时,市物价局将建议政府适时提高城区困难户、低保对象补助标准,以减轻城区低保对象因水价调整而增加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