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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每年被狗“咬”掉千万元
来源:泉州网-泉州晚报  2009年11月26日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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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沼婢 孙灿芬 实习生 许钹钹)狗,由于忠诚、可爱,成为不少人养宠物的首选。随着养狗人的增多,狗患也随之增多,据悉,泉州市每年有两三万人被狗咬伤,而用于此项支出年均更是达到上千万元。为此,市政府出台有关规定,从2009年3月1日起,每户家庭只能饲养一只犬,且要落实全面免疫措施。

  每年两三万人被狗咬伤

  2008年10月5日,永春一个小村里,一名四个月大的男婴在家里被狗咬伤下体。当时男婴的母亲正在做饭,男婴大便时将家中的狗给吸引过来,导致被咬。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是由于睾丸已经被咬掉,男婴长大后生活将有诸多不便。

  记者从泉州市疾控中心了解到,去年泉州犬伤烈度甚于往年,老人和幼儿被犬所伤比例高,其中年龄最小者仅4个月,最大者80多岁。从区域上看,晋江、南安、惠安、安溪的患者最多。

  据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现在狗患已不分季节,全年保持高发增发趋势。2005年该中心全年犬伤门诊数为3800例,2008年升至5300例,受伤人数呈上升趋势。他认为,狗患增多与养狗者增多有直接关系,

  业内粗略计算,泉州每年被狗咬伤的人数在2万-3万人,用于此项支出年均达上千万元。

  泉州开展过四场打狗运动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泉州陆陆续续开展过4次较大规模的打狗运动。

  1987年,福建省出台《福建省犬类管理施行办法》,明确规定养狗必须办理许可证。为配合《犬类饲养证》的发放,泉州首次开展了打狗运动,所有未佩戴犬牌上街的狗一律被“敲”掉。鲤城区积极配合这场打狗运动,当年《犬类饲养证》发放率远远高于其他县市。

  1996年,市政府出台“禁狗令”。公安部门牵头,联合城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又开展过一次打狗运动。此次被捕杀的狗范围扩大了,市区的狗基本被打掉。这也是泉州首次在市区开展大规模的打狗运动,声势浩大,对养狗的市民造成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但这次行动持续时间不长。

  2002年3月,鲤城区临江街道办事处也开展了打狗运动。事由是该辖区居民多次反映狗随处大小便、伤人等。街道办事处在征得区创卫办的同意后,联合派出所开展了为期1个多月的打狗运动。

  2006年9月,南安市洪濑镇再次挥起“打狗棒”,3天内捕杀恶狗100多头。

  3月起每户只能养一只狗

  市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规定从3月1日起,每户只能饲养一只犬,且要落实全面免疫措施。

  《通告》指出,居民每户只能饲养一只非烈性犬,导盲犬、助残犬不受此限。饲养的犬只实行免疫制度,养犬人必须携犬只定期到农业部门设立或委托的免疫点进行疫病监测及免疫注射疫苗,领取《犬类免疫证》和犬牌。

  《通告》同时对犬只活动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禁止其出入的场所包括城市主要道路、公共交通工具、国家机关及学校、儿童活动场所以及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医院、候车厅等公共场所。此外,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时,必须携带《犬类免疫证》和犬牌,佩束犬链;携犬只乘坐电梯要避让高峰时间,并为犬只戴嘴套,或笼装、袋装、怀抱犬只;所饲养犬只伤人,养犬人或犬只管理人要承担被伤害者诊治费和其他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