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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警方公布“江滨大道越野车撞电摩”视频(组图)
来源:海峡都市报  2009年11月21日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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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公布“江滨大道车祸”视频 电摩险象再敲警钟
机动车道还是绿灯时电动车就横穿马路

警方公布“江滨大道车祸”视频 电摩险象再敲警钟
急速驶出的越野车直撞电动车

警方公布“江滨大道车祸”视频 电摩险象再敲警钟
电动车瞬间被撞成碎片

警方公布“江滨大道车祸”视频 电摩险象再敲警钟
越野车一头闯向左侧的路边

警方公布“江滨大道车祸”视频 电摩险象再敲警钟
目击车祸的老伯惊魂未定

 

  (海峡都市报记者 涂明)10月15日上午,福州江滨大道马尾快安一三岔路口,一辆高速行驶的越野车撞飞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车,造成电动车上3人死亡,越野车司机受伤。昨日,马尾警方公布该起车祸发生时的视频,认定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越野车超速和电动车闯红灯,因此越野车驾驶员和电动车驾驶者需负同等责任。

  尽管这起惨烈的车祸短时间内引起了过往附近路段司机的注意,但记者调查发现,事故发生后没几天,在江滨大道上,电动车闯红灯、行驶于机动车道、不打转向灯突然变道、随意横穿马路的现象仍不时出现,而超速行驶的机动车同样不少。对此,不少交警呼吁,在警方下力气整治机动车超速的同时,希望政府部门能够把超标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的管理范畴,从而有效避免类似车祸的再次发生。

  车祸视频公布:撞击冲击力震晃路边探头

  昨日,马尾交巡警大队向记者公布了“10·15江滨大道车祸”的监控视频。

  监控视频显示,当天上午10时16分,一名六旬左右的老依伯推着自行车,经过江滨路马尾段飞毛腿公司前面的一个马路口,车上载着一些废品。当老依伯走到路中央时,一辆电动摩托车从飞毛腿公司旁的一个岔路口驶出,在信号灯为红色时,横穿马路。骑车的是名年轻男子,后座载有两名女子。

  就在电动车即将横穿完右车道时,突然一辆白色越野车从马尾往福州方向呼啸而来,瞬间撞飞了电动车。车上3人腾空飞起一两米后,重重地摔在路面上,而电动车则裂成碎片。与此同时,越野车并未停下来,而是飞速左转,冲上路边绿化带,最后撞到闽江边的防洪堤才停住,滑行了五十多米。

  “撞击的瞬间,画面都抖动起来!”警察解释说,由于撞击时的冲击力太大,监控探头都被震晃起来。他们希望本报能把“撞击瞬间”的照片刊登出来,“希望大家看到图片后,能够遵守交规,好好开车,珍惜生命!”

    责任认定结果:越野车与电动车负同等责任

  马尾交巡警大队称,这起惨烈的事故,主要原因有两点:越野车超速和电摩闯红灯。

  23日,该大队对这起事故出具认定书:越野车驾驶员丁某艳和电动车驾驶者小郭,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因为,丁某艳(女)通过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超速行驶,通过路口人行横道线时未做到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面情况,遇险情时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是造成该事故的原因之一;而小郭骑行电动车横穿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且遇红灯时未及时停车,而是骑车闯禁行,横穿机动车道,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据介绍,该起事故的越野车司机丁某艳,在马尾一娱乐场所上班,所驾驶越野车是其老板所有。“她经常来往于马尾与福州,应该知道江滨路限速50公里/小时,但是她仍开得很快:撞击瞬间的速度为91公里/小时;撞击后的速度为75.95公里/小时!”警方人士介绍。据悉,该起事故的善后问题,目前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提醒过往司机:江滨路况好才要更小心

  对于市民提出该起事故和附近路段有无直接关系的疑问,马尾交巡警大队一名负责人介绍,2007年,马尾区投入300余万元在江滨路设置54个全球眼探头,对江滨路实行全程监控。2008年以来,马尾区投入130余万元对江滨路名城港湾口、飞毛腿路口、冠城大通口、旺岐境路口进行改造。其中,在名城港湾口、飞毛腿路口、冠城大通口设置交通信号灯,有的还加装电子警察监控系统。许多路口都施划斑马线、安装相应的标志线,“不好好开车,花再多钱在路上都没用!”该负责人说,“这起事故不是路的问题,而是驾驶人员的问题!”而对于福州一些司机提出:“六车道的良好路况,江滨路为何限速到50公里/小时?”该大队的警察介绍,江滨大道作为福州的观光道,路况的确很好。但是,这里岔道众多,还有不少企业的职工经常骑自行车或电动车穿行于路上,形成了一个交通隐患: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交会的概率大。

  所以,对机动车限速,能有效避免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

  “许多司机认为路好走,就开快些,这个观念是错误的。丁某艳可能正是抱着这种心态开车,才会在突然遇到岔道出现的电动车时刹不住车,这一点,经过该路段的司机,一定要吸取教训!”

    交警呼吁:超标电动车应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记者了解到,“10·15”事故发生后,马尾公安局开展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查处机动车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驾乘摩托车超员、不戴安全头盔,电动车闯红灯、载人以及侧坐、打伞、驶入机动车道、不打转向灯随意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可是,交警部门的努力,并未让电动车违章驾驶的行为禁绝。昨日下午,记者驱车沿江滨大道行驶时,电动车载人、闯红灯、驶入机动车道的现象仍不时出现。

  福州多名接受记者采访的交警表示,要彻底整治好电动车的违章行为、特别是超标电动车(车速、重量已不亚于摩托车)的违章违法行为,需要政府协调多个部门来解决。同时也可以参考省外一些城市的做法,将超标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交警表示,这样做,有两个必要:一是超标电动车存在车速超标的安全隐患。按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然而目前电动自行车设计时速,普遍为每小时30公里至50公里,有的甚至达到了80公里。

  另外,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无需办理行驶证照,因此购买者不用进行培训、学习交通法规、领取驾驶执照,驾驶人员风险意识缺乏,违规违章行驶,将本来只能在非机动车道驾驶的电动自行车驶入了机动车道,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概率。

  交警希望,质监、工商部门应在电动车生产、销售环节进行把关,对生产、销售超标车的厂商进行处罚,加强行业监管。

  警方再次呼吁,电动车驾驶者应提高安全意识,严守交规,珍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