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福建 注册通行证  福建首页 新浪首页 本站导航
闽侯青口吉山路段又发生车祸 21岁女工身亡(图)
来源:东南快报  2009年11月24日07:47

今日热点

闽侯青口吉山路段又发生车祸 21岁女工身亡
员工出了事,工厂自己动手装上了路灯

  本报讯(记者 孙韬 骆余民 肖彬 林朝阳 实习生 可闻 文/图)这已经是继本月12日、18日后,三车碾一人路段死于车祸的第三人。11月22日晚8时40分,324国道闽侯青口吉山路段,一名女工下班过马路时,被一辆大货车当场撞死。这条路,已经成为“死亡之路”。

  “她站在路中间,向两边看了看都有车,吓得站在双实线上,接着就被撞了。”目击者林先生说,他当时在摩托车上,看到了撞击全过程。

  林先生说,开始没车,女孩子走到路中间,发现左右各有一辆货车开过来,都开着远光灯,两边灯光交汇,女孩子在中间几乎被灯光淹没了。

  “她当时就吓坏了,站在双实线上不敢走。”林先生说,接着听到玻璃破碎的声音,“当时两辆车交汇时挂擦了一下,接着这辆厢式货车撞上女孩子。”

  据了解,死者姓黄,江西人,今年21岁,是全兴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员工,上班才一个月。事发后,其工友很快赶来,立即打电话报警并联系死者的丈夫。10分钟后,在对面工厂上班的丈夫来到现场。闽侯交管大队长黄德东随即也赶到现场查勘情况。

  死者的五六个工友立即到事发地点周围拦车,对面KTV的工作人员王先生拿出一把扫帚,用来拦车。“要是不拦住后面的车子,不知道她(死者)要被多少车子压!”他说:“自从发生三车碾一人事件后,这里只要发生车祸,就有人到后面去拦车。”

  昨日下午,死者黄女士的亲属从江西赶到福州,黄女士两岁的儿子,在闽侯第二医院太平间见到自己的妈妈。

  目前,肇事司机已经被拘留,事故在进一步调查中。

  全兴公司昨天自己装了路灯

  每晚15度电换一份安全

  事发路段的路灯一直没有安装起来,接连三起事故让附近的公司不得不考虑,自己掏腰包在公司门口安装照明灯。 昨天下午3时许,小朱所在的全兴汽配件有限公司,就在公司门口安装了一盏金属卤化物灯。

  该公司保全股股长林鸿华称,买一盏金属卤化物灯需要4000多元,而公司还打算再买一盏灯安装在另一侧的电线杆上,“这种灯是400瓦的,射程在30米左右,现在天黑得比较早,下午5点半开始亮灯,到第二天6点熄灯,一晚上差不多要耗电15度左右。”

  “有了灯光后,过往的司机就能看见有人在过马路,过马路也就安全多了。”该公司总务股股长罗兴堂说。

  这个路段的车祸遇难者

  农村户口就赔10多万

  据了解11月18日,一位60多岁老人在该路段被一辆小车撞死,赔了15万多元。

  据民警介绍,死亡赔偿金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现在还是差别很大。农村户口一年才6196元,城镇户口是17900多元,相差11000多元。年龄在60岁以下赔20年,60岁以上增加1岁减1年,最低赔5年。

  “63岁就赔17年,按规定总共才12万左右,那边的车主多贴给他家属3万多元,获赔15万多元。”据一民警介绍。

  而22日晚上那起车祸,该民警粗略算一下,按规定如果死者是农村户口,今年21岁死亡赔偿金按20年算共12万多元,加上12000多元丧葬费,以及一个2岁孩子要抚养到18岁,除开夫妻共同承担那部分,要赔8年抚养费,一年才4000多元,共3万多元。父母如果60岁以上,也要赔偿抚养费,正常总共要赔十六七万元。

  该民警感叹,如果死者是城镇户口就会赔50万元,同命不同价。

  措施赔偿

  黑色档案

  11天三条人命

  11月12日三车碾一人

  11月12日下午6时许,324国道闽侯青口段,一辆黑牌商务车撞倒一位50来岁的男子,司机下车看了看后开车离开;接着一辆大货车车轮轧过男子身体,司机伸出头看了看走了;第三辆轿车拖行男子七八米,4个人下车看了看,接着上车开走了。(详见11月13日本报A5版)

  11月18日两起车祸一死一伤

  11月18日晚,离三辆机动车碾死老人事发地点不远的地方,两小时内接连发生了两起车祸,一名六旬男子被小车撞死,一名五旬妇女被摩托车撞倒受伤。

  前日又一女工殒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