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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店老板欲强奸女顾客 遭反抗时发狠话
来源:  2009年12月16日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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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奶茶店老板欲强奸女顾客,遭反抗时发狠话——

  “不陪睡,就自杀给你看”

  早报讯 (记者黄祖祥)在晋江开奶茶店的四川叙永县人熊某和女客人吴某发生一夜情后,想让对方当女朋友却遭拒绝,不甘心的熊某便将吴某约到旅馆欲强行发生性关系。昨日,熊某被晋江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

  8月28日下午,19岁的河南少女吴某来到晋江罗山派出所报警称,前一晚她在罗山一间旅馆房间内被一家奶茶店老板熊某强奸未遂。民警立即赶到该房间内,将熊某抓获。

  吴某称,从两个月前开始,她经常到熊某的奶茶店里买奶茶,但是两人没什么交往。直到8月21日凌晨3点多,她到熊某店里喝奶茶时,两人一起到隔壁网吧上网,才互相知道对方的名字及手机号。上完网后,他们又一起去吃夜宵还喝了酒,后来就去一家酒店开房并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吴某很后悔,对于彼此的关系,他们还专门深谈了一下午。熊某要她当女朋友,她说不想这么早谈恋爱,但也没有明确拒绝他。

  后来,熊某说要将奶茶店转给她,约她8月27日晚上11时许到罗山街道一家旅馆房间签转让协议。两人闲聊了几句,吴某签了协议后就说要回家,但是熊某要她留下来陪自己睡觉,吴某就表示如果转让店面的条件是要陪睡的话,她就不要这店了。

  熊某听到后,就用身体把门挡住不让她离开。两人拉扯时,吴某张口把对方的手臂咬了一口并大喊救命,熊某就把她推倒在床上,然后拿一把刀子威胁说,如果她不跟他睡觉的话,他就自杀给她看。

  这时,吴某称自己月经来了不方便,熊某不相信,吴某便把衣服脱了给他看。但是熊某仍没放过她,大肆猥亵,直到凌晨5时多,才放吴某离开。

  吴某告诉民警,当她逃回住处后就打电话报警,可后来民警跟她联系时,她一开始怕影响不好就推说没时间,不配合调查。后来想了许久,她觉得不报警的话,熊某以后还会害别的女孩子,所以又来报警了。

  据熊某落网后交代,他发现吴某当时来月经,担心自己可能会得病,就放弃强奸,转为猥亵对方。

  昨日,晋江法院认为,熊某采取暴力手段欲强行奸淫吴某,在得知吴某正处经期,因害怕得病而未能继续实施奸淫行为,但仍强行控制住吴某并对其身体进行猥亵,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