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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种烈性犬或被禁养 榕专项整治养犬行动已开展
来源:海峡都市报  2009年12月18日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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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城管、农业等部门正研讨实施细则,昨日,就市民关心的几个问题进行详解

N本报记者 郑建彬 侯希辰 黄珊 肖春道 实习生 王晓兰 通讯员 榕公宣

    [关注理由]本月初,福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无序养犬专项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规定每户限养一只狗,不得携犬进入公共场所,尤其是白天禁止遛狗等。违反这些规定的,将由城管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给予处罚。

     专项整治由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一周多过去,此次专项整治进行得如何,相关职能部门又将制订怎样的细则规范养犬?昨日,福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农业局等部门召开会议,进一步讨论整治无序养犬问题,并对此前发布的通告中的疑问进行详解。其中关于捕狗队将何时运作,如何处置流浪狗,已有了较为明晰的方案。

    【政策发布】

    通过登记摸清养犬数量

     昨日上午,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召集多家媒体进行集中解释。有关负责人称,按照福州市原有的养犬规定,养犬者不仅要给狗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而且还要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证,但限于有关法规的不完善,能够达到这些规定的宠物犬很少。

     据福州市农业局统计,今年福州市区合法注射疫苗并取得养犬登记证的宠物犬只有1050只。而此次整治的目的,并非不许市民养犬,而是要如何规范有序养犬,所以,规定只要求养犬者从规定即日起的一个月内,给狗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取得犬类免疫证后到当地社区居民委员会登记,以便尽快摸清福州现有的饲养犬品种、数量、注射疫苗的情况。

     禁止携犬搭公车劝告无效公安处罚

     按照《通告》规定,养犬的单位和个人不能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也不能进入市场、商店、公园、学校、游乐场等公共场所,违反这些规定者,则要按照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规定一出,让不少养狗人紧张起来,担心宠物被突然没收。

     对此,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规范养犬的目的,首先是对养犬者进行规范饲养的宣传教育,引导养犬者主动登记,注射疫苗。所以,对于违反规定,携犬进入公共场所、乘公共交通工具者,公安机关首先是对其进行劝导教育,责令改正。如果拒不改正,再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中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予以处罚。对于犬吠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情况,也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藏獒、狼狗肯定禁养

     鉴于部分市民饲养烈性犬却未进行有效管理,造成犬伤人、吠声扰民,严重侵扰他人的生活秩序,此次专项整治明确规定,除了军队、武警部队及公安、司法部门用犬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狼狗等烈性犬。但很多养狗人对于自己饲养的狗是否属于烈性犬并不清楚,其实,烈性犬和大型犬是有根本性区别的。目前,福州市还未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到底有哪几种,但可以明确的是,像藏獒、德国牧羊犬(俗称狼狗、黑背)属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类。

     参照厦门市出台的烈性犬标准,该市禁养烈性犬共有28种,分别为:藏獒、比特斗牛梗、阿根廷杜高狗、巴西非拉狗、日本土佐犬、中亚牧羊犬、川东犬、苏俄牧羊犬、德国牧羊犬、牛头梗、英国马士提夫、意大利卡斯罗、大丹犬、俄罗斯高加索、意大利扭玻利顿、斯塔福、阿富汗猎犬、波音达犬、威玛猎犬、雪达犬、寻血猎犬、巴仙吉犬、英国斗牛犬、秋田犬、纽芬兰犬、贝林登梗、凯丽蓝梗、中华田园犬(土狗)。

     相关人士透露,这28种狗都可能视为烈性犬,禁养。

     路面无人牵领的是流浪犬、无主犬

     按照《通告》规定,在路面无人牵领的犬一律视为流浪犬、无主犬,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没收。但有关负责人表示,整治之初,对于市民举报的无人牵领犬,执法人员会先在现场确认是否确实无人看管后,再决定如何处理,如果因为没有圈(拴)养而走丢的宠物狗就有可能被视为无主犬,由有关部门暂时收养或没收。一些长期流浪在路面上的流浪犬,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由城管部门没收。

     此外,养犬人也不得擅自遗弃饲养的犬,因饲养的犬生病或不想继续饲养的,不能擅自遗弃、处理,应拨打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举报电话,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上门收容,按规定处理。举报电话:83335761、83312385。

    [整治·下一步动作]

    福州将建大型“流浪狗收容所”

     很多市民认为,相比有人照看饲养的有主犬,对市民威胁最大的应该是流浪犬,很多流浪犬患有狂犬病,它们锋利的牙齿,让市民屡屡受伤,报纸上,几乎隔一段时间,就可以见到市民被流浪狗咬伤的报道。

     福州的流浪犬到底有多少?记者采访过福州市相关部门,得到的是一个估算数字,五六万只以上。

     根据福州市政府通告,路面的流浪犬由城管等部门负责收容等,目前留给相关部门的有几大问题:什么人上路捕捉流浪犬?怎么捕捉?捕捉后放置在哪里?流浪犬该怎么处理?需要打疫苗吗?市民可以进行领养吗?万一有主狗被误抓怎么要回来?昨日下午,福州市召集公安、城管、农业等部门开会,专门研究关于规范养犬的问题,据有关参与者昨晚透露,目前已有尚未正式成文的规范养犬方法和思路,随后,有关人士透露了部分内容。

     捕狗队近期上街

     根据暂定方案,福州将设立一支专业的捕狗队,且有望在年底或明年初即可上路,捕狗队的人员将经过系统培训、专业训练,和捕狗队配套的包括车辆以及一些先进的捕狗设备等。届时,捕狗队将在街头巡逻,一旦有市民举报,将马上抵达现场捕捉流浪犬,这些被捕流浪犬也需要一个“家”,为此,相关部门已预定在福州的郊区或其他地方设置一个大型的“流浪犬收容机构”,届时将专门“收容”这些流浪犬。

     这一“收容所”容纳的狗的密度还将达到一定要求,确保不会造成疫情传播,不会对周边居民形成影响等。

     有主犬被没收主人受罚后可领回

     “被捕”的流浪犬中主要包含两种,一是具有犬类免疫证而在福州限制遛狗时间段跑到路面上而被捕捉的有主犬;另一种则是彻彻底底的无主犬。

     此外,有主的,但没有免疫症的狗儿,而又在限制遛狗的时间内到路面上,也将被视为流浪犬而被没收。

     根据计划,有主犬的主人被处以警告或治安处罚后,将可以凭证领回自己的犬。

     此外,相关人员将对一些病犬等进行治疗,对于健康的流浪犬,将由农业部门对狗打疫苗。据目前的思路,健康又免疫过的流浪犬,将可以被市民收养,具体收养细则等目前正在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