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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查处公务车维修企业违规 严格规范公务车维修
来源:厦门网-厦门日报  2009年12月14日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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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评代表到公务车定点维修车间明察暗访。(本报记者 王火炎 摄)

  市纠风办市财政局联手查处公务车维修企业违规行为,研讨长效监管机制

  2006年,我市出台了《厦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维修暂行规定》和《厦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定点维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细则》),规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都须实行招标定点维修。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程序,26家汽车维修企业成为公务车辆报修定点企业。近日,市财政局和市纠风办联合对我市部分定点维修企业进行明察暗访。检查发现,大部分的定点机动车维修企业都能遵守相关规定,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市纠风办和市财政局及时研讨,制定长效监管措施。

  问题1

  维修报修单未经领导审批

  

  9日下午,市行评代表与市财政局工作人员来到位于湖里江头园山南路的厦门市新通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检查。其时,维修场内停放着不少车辆,检查人员抽查了现场的两辆120救护车,维修人员介绍说,其中一辆已经修好,另一辆是下午刚送来待修的。

  根据《细则》规定,维修报修单应报车辆单位领导审批后才可送定点维修厂家进行维修。行评代表发现,送修时间为“2009年12月7日”的车辆已维修完毕,但维修单却还未经领导审批,另一辆下午才送来的车辆维修报修单也没有经单位领导审批,两份报修单上的送修单位车管人员、分管领导栏内均是空白,只有驾驶员签名。检查人员当场指出,维修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办事,责令其尽快补齐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