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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颁发社保卡 首批近9万学生受益
来源:台海网-海峡导报  2009年12月06日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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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峡导报12月6日讯(记者 李玉燕/文 通讯员 陈相秋)昨天上午,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卡发卡仪式在集美大学举行。10位大学生代表上台,最先领取属于自己的大学生社保卡。

  截至11月底,已有近9万名在校大学生登记参保,首批6万张的社会保障卡已制作完成,近日将陆续发到参保大学生手中。这意味着,参保大学生今后可以持社保卡在各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地就医,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符合条件的在厦大学生,今后还可通过继续登记参保。其中,新生参保登记时间为每年的9-10月,在校生登记时间为每年的4-5月,可由所在高校代收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并于每年6月底前上缴给地税部门。

  昨天发放的大学生社会保障卡还有一个特别的意义,它意味着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和农村居民、未成年人以及在校大学生的全面覆盖。在这项制度的落实上,厦门市做到了全省率先、全国领先。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林建农表示,市政府仍然加大对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财政补助力度,对参保的大学生每人每年给予190元的补助。

  提醒

  厦门市社保中心提醒参保大学生,今后到门诊或医院就医时,具体的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如下:

  门诊报销方面:医疗费用1000元以下的,可报销35%;1000-5000元部分,报销45%;5000-10000元部分,报销55%;1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65%。

  住院报销方面:医疗费用10000元以下的,在厦门市三级医院可报销55%、二级医院报销65%、一级医院报销 75%;10000-20000元部分,三级医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70%、一级医院报销80%;20000元以上部分,三级医院可报销65%、二级医院报销75%、一级医院可报销85%。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的医疗费用,指的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医疗保险年度,目前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封顶线)为7万元。

  人物

  “我以后不再害怕生病了”

  昨日的发卡仪式上,共有10位大学生最早领取了新制成的社保卡。接过印有自己名字的新卡,林燕秋(上图左)比其他同学更为激动。

  林燕秋,来自漳州南靖,是集美大学计算机工程学院2009级的大一新生。由于自小没有了父亲,燕秋靠母亲辛苦种地拉扯大,并上了大学。一直以来,懂事的燕秋省吃俭用,尽量减轻母亲的负担。每次,她最害怕的就是生病。前段时间,燕秋不小心生病了,看病吃药花了她一百多元,让她心疼不已。

  不过,现在好了,燕秋有了属于自己的社保卡,今后她不仅可以就近到各定点单位刷卡就医,还可以报销大部分医疗费用。由于燕秋属于贫困生,每年须个人缴交的50元费用,根据政策还可以给予减免。燕秋说:“有了这个卡,我以后不再害怕生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