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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整治电摩将以新国标为准 暂不“一刀切”
来源:海峡都市报  2009年11月28日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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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本报记者 阙文龙 涂明 李大泽 毛朝青

  关注理由

  11月26日,福州市委专题研究加强城区交通管理工作,会议表示将逐步扩大“禁电禁摩”范围,从生产、销售、管理等环节杜绝超标电动车上路。该消息一发布,立即引起榕城许多市民的关注。这次电动车“整治风”将如何实施?榕城电动车历经多次整治,为何却以井喷的方式涌现在大街小巷?电动车为何成了城市交通治理的顽疾?管理部门、市民和商家等各界对这次整治有何看法?昨日,本报记者就市民关心的话题进行了采访。

  焦点1

  哪类电动车属超标等待新国标明确

  “这次福州市委、市政府对整治电动车是动真格的,将在总结历次整治的经验上,初步考虑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予以注册登记,逐步扩大‘限电限摩’范围,不断禁止超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城区道路行驶。”昨日,福州市政府相关人士透露,福州市正在酝酿电动车管理办法,该办法将按法律法规,借鉴全国各地的好做法,听取各方意见后,以政府令形式颁布。

  此次整治做好禁、管、疏

  这位人士说,2003年10月20日,福州市政府发布了《福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规定》,指出电动自行车必须经过公安交通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上路行驶。驾驶无行驶证、号牌电动车的,罚款200元。2003年至今,可以说,福州市交巡警部门每年都有一段时间整治超标电动车上路。

  据知情人士透露,福州市这次整治电动车的决心已定,其重点是做好“禁”、“管”、“疏”的文章,尽量考虑广大市民的利益,暂不会对所有超标电动车“一刀切”。

  “这次电动车整治不会像最近几次由交巡警部门‘单枪作战’,工商、质监、城管等多部门将参与,从进货、销售环节入手,逐步禁止超标电动车。”该知情人士说。

  对于哪一类电动车属超标,这名知情人士说,按目前执行的国标是电动车最高设计时速20公里,重量不超过40公斤。如果按此标准,目前福州市区约80%的电动车都是超标的,都属于这次逐步禁止上路的对象。目前这一标准是否松动,将以国家公布的最新标准为准,福州市执行的肯定是国家出台的新标。在完善规范“禁电禁摩”的政策后,一项一项执行到位。

  何时开始禁如何禁预计近期明确

  另据了解,《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草案)还未出台,但基本可确定“电摩”将全面退市。省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士表示,此次出台的办法将明确,全面禁止“电摩”即大量以动力装置驱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车辆在市场上销售、在道路上行驶。

  在这次整治行动中,对于无法提供购车发票的电动车将扣车,对超标的电动车逐步限制其行驶范围,或给予一定时间缓冲期,时间一到立即全面禁止通行。

  对于市民关心的什么时候开始禁止、如何禁止的话题,福州市政府相关人士表示,这次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已形成共识,预计近期将出台电动车管理办法,随即将全面拉开整治超标电动车。

  焦点2

  历次整治收效甚微 监管超标电动车难在哪

  又要整治超标电动车?事实上,福州在近几年每年都会对电动车进行整治,然而,似乎形成一个怪圈,这边在整顿,那边电动车却越来越多,其中多数都是超标的电动车。

  那么,以往的历次整治为什么最终都“雷声大雨点小”,这次整治会不会又是“狼来了”呢?

  难题一:查电动车法规不健全,执法难度不小

  “福州电动车屡禁不止,其关键原因是国家至今没有出台相关法规,对电动车是纳入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管理范畴,国家只是出台电动车的生产标准,但对电动车的销售、管理等方面没有具体的法规。”昨日,福州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厂家生产出来的电动车赢得不少消费者的青睐,成了许多市民出行的首选,这给执法带来了很大难度。

  事实上,电动车的身份在全国各地都不一样,有的地方允许挂牌上路,有的地方限制上路,有的地方则禁止上路。

  有市民就提出,一个经过国家检验合格的产品,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这都是因为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

  难题二:超标电动车太多,交巡警感慨抓不完

  满街超标电动车,警察为何没去管没去抓呢?谈到这个问题,福州不少多年在一线工作的警察都说:“我们抓了,可抓完一阵,许多超标的电动车又冒了出来,路上随处可见超标电动车闯红灯、超速、随意变道。”一些警界人士认为,如今福州市电动车在70万到80万辆,其中绝大多数是超标车。

  要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车,谈何容易。

  “福州的交巡警几千人,面对数十万辆超标电动车,确实很吃力。”福州警界一有关人士说,平均一名交巡警要应付几百部超标车,实在是太难了。这些警力中,在一线执法的最多也只能占到半数,还要负责路面巡逻、交通指挥、事故调查处理等许多工作。

  一名交巡警举了个查酒后驾车的例子,在查酒驾中,从中央到地方,全市各交巡警大队几乎全部出动,才刹住了酒驾歪风。但是,大家却少有查酒后驾驶电动车的,为什么?数量太大了。

  交巡警在查电动车违规中,还发现一个难题———如何判断电动车是否超速。交巡警称,1999年国家出台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具有电动、脚踏两用功能。车的重量和脚踏功能很好判定,但是在技术上,目前尚难测电动车的行驶速度。

  这名交巡警还说,现有机动车测速仪是雷达测速仪,依靠向机动车发射电磁波,然后接收电磁波计算速度。可电动车目标小,到处跑,很难测定。

  难题三:禁超标电动车,非一个部门能解决

  接受采访的一线交巡警均提出一个观点:要禁超标电动车问题,远非交巡警单独一个部门的力量所能解决。

  究其原因,许多警察认为,超标电动车生产销售源头没把住,派再多的警察到路面值勤,也是无济于事。近日,记者走访了福州多家电动车销售店。来店里挑选电动车的顾客,大多挑选那些最高时速超过30公里、宽大的电摩,而有脚踏功能的小型电动车却鲜有人问津。

  不少电动车销售店的老板说:“按国家标准,店里的电摩确实超标,但这些车才好卖,你也看到了。”他们表示,他们是代理电动车生产商在福州市场的销售,厂家提供什么产品,他们就卖什么产品。

  况且,这些超标车都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难题四:定性不清,警察执法“硬不起来”

  2008年,长乐一小伙骑电动车与一老人刮擦,老人倒地受重伤。长乐交巡警部门认定,肇事电动车超标,属于机动车。小伙子面临刑事责任,向相关部门投诉:“我作为消费者,怎么知道电动车超标不超标?这部电摩还有合格证呢。”最后,长乐交巡警部门改变了对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

  超标电动车定性不清,如今让很多警察在执法中感到很为难。警察说:“我们查超标电动车,骑车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你说我的车超标,可我的车是有合格证的,我们怎么知道超标不超标’。”据警方介绍,路面行驶的电动车,大部分都超标,有些甚至达到了摩托车的速度和重量,却不受机动车管理规定的约束,横冲直撞。此类车的驾驶员酒驾或超速,按规定最高只能罚20元,根本不具威慑力。

  如果这四大难题不解决,整治电动车很可能又很难奏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