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周期, 我市自2006年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将集中在今年底至明年内陆续竣工,届时一个个凝聚着党委和政府关怀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将成为厦门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最有力注脚,成为厦门增创特区新优势、进一步增强海西龙头示范作用的又一强大载体。今年以来,按照上级部署,我市不断加快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目前全市已实际开工建设16个项目共计25536套,将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再竣工7000余套保障房。
这些竣工后的保障性住房将有多少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将如何分配,今起本报推出系列报道——走进即将竣工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小区,以记者的视角全面展现这些项目的特点,讲述保障房建设背后的故事,介绍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分配的情况。
本报讯 (记者 陈运军)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我市的社会保障性住房经过3年的建设,已经进入一个相对集中的收获期,即将按照轮候顺序大规模向社会分配。本报记者日前就市民关注的有关问题专门采访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已解决近4000户住房问题
记者:我市自2006年实施社会保障性住房制度以来,已解决了多少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
答:经过三年的共同努力,全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通过实物配租和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租金核减等方式已经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万景公寓等一大批房源交付使用,解决了近400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现有在建房源情况,预计在2010年底前,我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我市解决居民住房困难问题以及在住房保障工作方面的探索和实践,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心和力度,得到了国家、省及上级有关部门的一致肯定,被中央有关媒体誉为住房保障的“厦门蓝本”、“厦门模式”,并在《经济观察报》“08年全国城市住房保障执行力排行榜”中名列榜首。
保障房已交房5591套
记者:从申请到真正入住,这中间要经历一段时间,我市相关部门是如何配合,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
答: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在六个行政区规划建设了20个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建成可提供保障性住房约4.5万套。根据申请需求,实际开工16个项目,实际施工住宅25536套,建筑面积188.17万平方米,目前财政已投入资金约50亿元。
为了确保施工进度和早日交房,市领导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协调问题,我办与市建设与管理局加强协调服务和跟踪督办工作,在各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各小区的征地拆迁工作迅速推进,较好地保证了按时交地。各项目的前期、施工、验收、移交等工作进展顺利。2008年已交房951套(万景公寓),2009年1-9月已交房4640套(其中,高林居住区3288套、观音山公寓938套、集美滨水小区414套),共计已交房5591套,其中一房型357套、二房型3249套、三房型1985套。
市建设与管理局提出,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努力在今年年底前将力争再竣工7146套(其中:高林居住区1号地块19#-25#楼1331套,古楼公寓735套,五缘公寓一期616套,湖边花园A区2512套,集美滨水小区1号地块1#、3#楼及2号地块1562套,海新花园390套)。
保障房集中在今明两年建成
记者:大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将在何时建成,何时分配给申请户?
答:我市大多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除了高林小区一期和观音山公寓是2006年动工建设外,其余项目的建设均始于2007年。由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小区都是新建小区,住宅都是高层建筑,建设部门还对保障性住房一次性装修到位。按照国家标准的建设周期,高层建筑的建设从开工建设到建成装修好交房,一般都需要三年左右的建设时间,还没有考虑征地拆迁的时间。除此之外,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小区还要考虑公建配套设施建设,还要采取各种措施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保障性住房“价廉物美”,这些都需要时间。
真正解决困难家庭需求
问:保障性住房资源有限,如何让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实现保障性住房的有效流转,以解决尽可能多的住房困难家庭的需求?
答:配租、配售工作与建设进度同步,保障性住房建成具备使用条件后,将按照我市社会保障性住房有关规定,经济适用房交由市建设与管理局进行分配,保障性租赁房交由国土房产局进行分配,在进行公示后,由他们按照轮候顺序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选房、办理相关手续。在申请登记方面,我市建立了严格的申请登记、资格审查、协查机制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轮候配租、配售制度。截至10月底,全市共受理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22271户。
在资格审核方面,我市建立了严格的“五级审查、二级公示、多部门协查”的资格审核机制,并建立了监察、信访监督机制。目前,全市已审核公示13845户。
在配租配售方面,我市建立了公开透明的选房、公示分配机制,每次选房都将本批房源全部公开,按轮候号顺序由申请户自行选房,杜绝了暗箱操作,社会和群众反响良好。目前,已选房配租配售3300户。
率先立法让百姓放心
记者:社会保障性住房是一项全新的制度,今后我市将如何运作?
答:从2006年开始,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20多个管理规定及操作办法,较好地规范了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各项工作,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在以往出台政策的实践基础上,为了有效防止欺骗、隐瞒等弄虚作假行为,建立有效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我市于2007年启动了保障性住房的立法工作,经省人大批准,《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于今年6月1日颁布实施。这是全国首部有关住房保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目前我市居民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相对较为稳定(每月申请量约在250户左右),下一步在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工作中,我们将按“一次规划、配套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探索建立一种更为合理的、能够保证供需平衡的“以需定建”新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