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福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收费工作的通知 》,今秋中小学、幼儿园怎么收费?都写得明明白白!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各级各类学校应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校长教育收费公告书的格式及公示时间按原规定执行。城区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设置《价格服务进校园》专栏,专栏公示的内容,一是收费项目、标准,二是收费依据文件,三是收费单位监督与价格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四是代办费收支及结算情况。各校应注意执行新的教育收费规定并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学校收费要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缴市财政,并及时足额开具规范的收费票据给学生。

  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不得收取“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各级各类学校应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教育收费工作的各项政策,规范各项收费行为,做到学校按章收费,学生明白交费,学校收费工作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一起看具体的收费情况!

  中小学收费

  幼儿园收费

  一、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保育教育费

  单位:元/生、月

  注:

  1。小小班收费标准在上述同类别性质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以内执行。

  2。寒、暑假对幼儿开放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在上述同类别性质幼儿园收费标准基 础上上浮50%以内执行(以天为收费单位,月收费标准除22天计算),幼儿在留园期间因个人原因请假的不退还保育保教费。

  3。保育教育费按学期或按月收取。按学期收取的,每学期按4.5个月标准计算(民办幼儿园亦同)。按月收取的,不足月(仅指寒暑假开假和放假月份,下同)的按实际天数收取。各类幼儿园在一个学年内保育教育费必须统一按月份或统一按学期收取,不得同时采取两种办法收取。

  (二)代办费

  注:

  代办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必须单独立账,按学期结算,多还少补并公示。

  二、民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

  三、文件依据:

  1。《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8]158号)

  2。《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和福州市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暂行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榕教综[2019]237号)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福州爱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