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处罚的权力范围包括市容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无照商贩、侵占道路等七个方面。常见的城管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国家或单位考试的正规编制城管队员,行话叫做“行政执法队员”,有管理、疏导、审批、暂扣等法律赋予的权力。第二种是街道城管办事处为协助正规城管工作而聘请的临时“社区进站人员”。
通常来说,城管人员并不会刻意不文明执法,内部也会强调注意程序和方式方法,因为城管对个人而言,说白了只是一份工作、一个饭碗,没有必要“为了干工作,结果把工作干没了”。
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会有。由于执法队员的素质良莠不齐,一些地方的城管“协管员”甚至包括社会闲散人员。队伍中有“害群之马”,一旦遇到严重的口角或冲突,发生暴力事件也就在所难免了。
无论夏日酷暑还是冬日严寒,你总能在街头看见各式各样的小贩。这是一群迫于生计而不得不摆摊、推车的街头小贩。若非生活所迫,谁也不会起早贪黑游走街头,任凭风吹日晒。怒砸执法车玻璃的小贩李勇,就是这个群体中典型的一员。
和出身执法部门、手握处罚权、通常集体出动的城管相比,他们无疑是弱势群体。
正如上文所说,迫于生计压力,小贩风雨无阻、冒着被抓到的风险出来谋生。一旦被抓到,不仅谋生东西要被收缴,可能还要交上一笔罚款。这对于本来就生活贫苦的小贩来说无疑雪上加霜。
我们常常见到冲突中,城管将小贩的东西乱砸乱摔,遇到阻拦甚至拳脚相加——这种时候,你能指望小贩们心平气和依法维权么?为了保卫财产,“破罐子破摔”也就成了理所当然。
如上文所说,城管执法通常是一伙人集体出动,在气势上压倒了通常独善其身的小贩。当城管在执法过程中,一旦有一人冲动,往往会成为整个冲突事件的导火索。
因此我们常常看到这种情形:先是某一位执法人员与小贩产生口角或肢体冲突,进而导致其他执法人员上前助阵参与冲突。此时,由个体冲动引发了集体冲动,场面就无法控制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能让一向见城管如老鼠见了猫似畏惧的小贩,能在一群城管面前产生强烈的反抗之心,显然有着一段时间的深刻经历。用网络游戏的术语来描述,这叫“仇恨累积”。
正是因为时常被城管呼来喝去,甚至曾经被打被砸被罚过,让小贩暗暗累积着仇恨,一旦这种仇恨宣泄出来时,后果往往惊人——持刀刺死两名城管的沈阳小贩夏俊峰,就是最真实的例证。
并非说城管就没有上级监管机构,而是在城管执法过程中体现不出监管内容,让人感觉“这些城管都没人管”。
我们大多是通过新闻看到有关部门要求城管文明执法,然而,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却往往缺乏监管。不仅如此,现场围观者上前劝解或拍摄执法过程反遭城管攻击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更不要说每次那些打人被开除的都是“临时工”了。
如果你问小贩管他们的人是谁,他一定毫不迟疑地回答是城管;可如果你问他管城管的人是谁,绝大多数小贩的答案是:不清楚。
是的,对于绝大多数的小贩来说,他们并不知道谁是管城管的人,因此即便受了冤屈也不知道去哪投诉、找谁投诉。更不用说他们为了行政投诉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而丢弃了谋生的摊点。
更何况,城管的录像中“从来都没拍到”执法队员打伤小贩的镜头。
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两名城管一案,留下3个破碎的家庭。一名被刺死的城管的女儿和夏俊峰的儿子差不多大,带着老婆孩子与父母、哥哥一起挤在五六十平方米的蜗居。不少城管与他们的管制对象摊贩,都是在社会底层讨生活。
有经济学家呼吁,开放城镇摊贩的“非正式就业”,给草根弱势阶层一条生路。知名网友李承鹏在博客中建议,城市管理者放弃追求“整洁而肃杀的城市”,转而建设“人性而温暖的街区”。魏巍老人当年恳切呼吁:“小商小贩中,大多数是不幸的下岗工人、复员战士和城市贫民,他们是在极其艰难的道路上求生存者。对他们应该给予更多的热爱和帮助。”
结语:以死偿命并不能提高城管对小贩的威严,以拳破窗也不能化解小贩对城管的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