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调价后打车10公里多付3.5元

按规定,计价器内显示的金额已含燃油附加费,不得在计价器外另收燃油附加费。4月15日-25日为计价器调整过渡期。过渡期间已调计价器的出租车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未调计价器的仍按原规定执行。4月26日起所有出租车按新标准执行。

根据物价局发布的新收费方式,有市民总结:这实际上相当于3公里起步价为10元,3公里后每公里多付0.5元。按这个标准,打车的里程在3公里以内,调价后乘客需要支付的费用仍为10元。但如果路程超出3公里,车程越远,则乘客需支付的费用就越高。以10公里为例,调价后要多付3.5元燃油附加费。[详细]

反响:的哥支持上调市民忧拒载

对于此次调整,多家出租车公司均赞同。由于油价上涨,不少司机都认为需要调整,这对整个公司的营运秩序也更加有利。多位的哥说,对远距离营运来说调整后的费用较为合理。以前跑远距离司机常觉得亏本不划算,此次调整后应该对远距离拒载的现象有所遏制。但对此次调整市民普遍认为费用较高,尤其是长途运输会造成打车费用一次增加几十元。一些市民也表示对短途运输影响不大,但他们很担心一旦政策实施近距离拒载现象会愈演愈烈。[详细]

对比:外地调价一览

深圳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元;厦门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统一上调为3元;北京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2元调整为3元(3公里内不收此费用);昆明市2元的燃油附加费上调至3元;大连开始加收每车次1元钱的燃油附加费;浙江海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上调至3.5元,出租车起步价5元加上燃油附加费3.5元;宁德市区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将从每趟次1元上调至2元;鞍山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0.5元/车次,调整为1元/车次。另外南京市物价局已于3月份发布听证会公告,有关出租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和调整运价结构价格听证会将会在本月举行。[详细]

争议:的士燃油附加费岂能说涨就涨

看起来是高油价“秒杀”了程序正义,但依附在燃油附加费上的转嫁与卸责思维,恐怕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出租车不比私家车,理应属于城市公共品供给中的一部分,但以“份子钱”为代表的失衡利益配置体制才是“附加费不收不成活”的根源。油价涨了,司机可以少受损、乘客也无须多埋单,职能部门还有两个选择:一是以公共财政补贴涨价的压力,二是改革出租车管理体制,降低寄生成本以消化油价压力。[详细]

锐评:政府不能将油价上涨成本全部甩给消费者

在“油价运价联动”的名义下,不需要举行听证,涨价成为一纸简单的通知。众所周知,出租车承担着准公共交通职能,是城市交通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因此,面对高油价带来的运价上调压力,政府财政是有投入责任的,而不能将涨价成本全部甩给消费者。退一步说,即使当地政府财政不愿补贴,至少也应在理顺成本分担机制上作出努力:最典型的一条,是否可以将出租车“份子钱”降低一些?出租车公司没理由旱涝保收,它们也必须分担高油价带来的新增成本。油价一涨出租车运价就涨,政府部门却置身事外。出租车并不是奢侈品,而是城市公共生活的基本需求,政府部门应该更多担起责任,而不是任由其涨势凶猛。 [详细]

结语:一石激起千层浪,但愿这样的石头能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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