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行动纲要》提出,深化文明城市建设。
文明交通是展现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记者昨日获悉,持续深化文明交通行动,我市又有新举措!即日起,市委文明办将联合市公安交管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全民随手拍”有奖举报活动,联合市国资部门、市城乡建设局等将“文明交通”作为重要条款纳入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并落实履约考核,从而发动市民共建文明交通,引领城市文明新风尚。
“全民随手拍”有奖举报闯红灯
即日起,市委文明办、市公安交管部门将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全民随手拍”有奖举报活动。市民可拍摄福州城区范围内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福州交警微发布”和“福州微文明”的“随手拍”功能进行举报。福州交警将对举报信息逐一审核把关、调查核实,对属实的将依法处罚,举报成功的市民可领取奖励。举报者应对举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合法、有效且被采用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举报行为,每起奖励20元。举报同一电动自行车多个闯红灯违法行为,符合奖励情形的,可按上述标准逐项予以奖励;多次举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行为,符合奖励情形的,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元。多人举报同一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符合奖励情形的,按照举报登记时间顺序,奖励最先举报者。
引导企业将
“文明交通”条款纳入承包合同
近日,市委文明办、市国资委、市城乡建设局、市公安交管、市总工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在文明交通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通知》,即日起,“文明交通”条款将纳入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据悉,各级国资及各市属、县(区)属国有企业等将把“文明交通”作为重要条款纳入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并落实履约考核;对已签订合同的工程(项目),将通过补充合同、签订责任状等形式,推动企业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管理教育。
各级建设部门将把施工单位、工地项目部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和管理机制建设情况列为工地日常“双随机”专项检查内容,组织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加强检查,对文明交通工作不落实或交通违法问题突出的施工单位进行记分、约谈、通报批评。
各级国资、建设部门和各市属、县(区)属国有企业等将积极推动所属企业或合作企业,把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列为职工培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签订《企业文明交通管理教育责任状》和《职工文明交通承诺书》,切实提升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多措并举持续深化文明交通行动
据了解,我市高度重视文明交通工作,多举措持续深化文明交通行动,不仅注重对文明交通行为的宣传引导,还对不文明乃至违法行为集中发力、精准整治。
去年市委文明办联合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交通违法上门通报,针对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对违法者进行处罚后,还“入家门、入单位”进行通报、劝诫。市属媒体开设了整治交通违法专题专栏,对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进行集中举报、劝诫。
对于文明交通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文明单位(校园)、企业等,市委文明办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约谈、约见,并强化文明交通奖惩举措。去年底,约谈了41家干部职工闯红灯问题较多的文明单位(校园),对相应文明单位(校园)的创建成绩进行扣分;约见了饿了么、美团、朴朴、顺丰等20家在榕快递外卖企业。
根据配送企业职工电动车交通违法情况,从今年1月起,我市对配送企业电动车号牌配额实施动态管理:配送人员交通违法次数多,所属企业电动车号牌配额将减少,被核减的号牌配额增加给在文明交通中表现良好的企业。
“文明交通人人共建,交通文明人人共享。”市委文明办有关负责人说,我市将结合文明城市建设,通过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开展文明交通引导、深化交通违法治理等举措,持续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在全社会营造遵守交规、文明出行的氛围。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