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3月11日讯(记者 李菁)“10字好评加晒图,可以随机获得3元—8元的现金返利。”当你打开网购包裹时,是不是常常会掉出这样一张“好评返利”的卡片?对此不少消费者表示已经见惯不怪了,但你可知这些返利后的虚假评价,可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商家的行为也涉嫌不正当竞争。
案例
买家要退搬运费 不给好评卖家不退
今年1月,市民黄女士在网上购买了一张床。在床还没有发货前,商家就已经和黄女士谈好了该退还的费用,包括仓储费和搬运费共90元。1月5日,床到货后,客服却“变脸”了,要求黄女士先给好评,再在追评上“美言几句”,然后才能退还90元。黄女士有所质疑,不愿意进行好评操作。为了说服黄女士,客服表示经过向领导申请,好评后可以多返20元。
“当时并不想为了返利好评,客服在知道我的意愿后也没有主动退款,一直拖到1月20日,我再次询问后,他们还是要求我进行好评,并且说这是他们的程序。”黄女士说,因为不愿意好评,退款的事就一直僵持着。
市民李女士也遇到过商家不断纠缠要好评的事。在购买了一款小夜灯后的20天里,李女士不断收到商家发来的信息,希望李女士能“帮个忙”,在购物平台上发几张照片当成买家秀,可以得到6元返利。“其实我给过好评了,但是没有附详细的文字和图片。”
调查
给个好评就能省钱 返利多了也能“致富”?
“原本我收到返利的卡片一般都直接扔了,但是在办公室里经常听到同事收到支付宝的推送,到账2元、3元,过年前有一天收到了将近10个包裹,同事劝我好评返利试试,当天一共收到30多元,突然觉得这事还挺不错的,坚持下来能省不少钱。”市民郭小姐说。
“外卖也有返利,但有时候真的不好吃,这时就会纠结到底该不该为了几块钱说假话。”就读于泉州某高校大三的张同学说,“有些商家不会主动发布好评返利的信息,也不会在包裹里附上卡片,但是你可以主动询问。一般情况下,只要你主动问了是不是好评能返红包,客服都会返还几元,有朋友说这是‘致富神器’。”
“买过一个猫笼,质量真的不太好,但又不想退货,为了9块钱返利还是打了好评,过后觉得良心过不去,就在几个社交平台上发了商家的‘潜规则’,希望其他人买之前能看到。”一位不愿具名的市民这样说。
业内
千篇一律复制好评 会被看成变相差评
一位从事电商行业多年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其实早在2016年,天猫针对商家在商品描述或包装中加入“好评返现”营销信息的行为,曾修改管理规则,明令禁止好评返现,违反规则的商家将受到商品下架、店铺扣分等处罚。
即便如此,好评返利的现象依旧存在,甚至成了部分消费者收货后的“常规动作”。“起先,返利好评的出现是‘壮大’职业好评师和差评师的因素之一,因为有利可图。对于商家来说,无非是为了流量,有些商家甚至赔本赚流量。但是当返利好评成为不少人收货后自然而然要做的事后,那些商品所谓的返利其实已经叠加到商品价格上了,不做这个动作的消费者其实是吃亏的。”该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也在“变精明”,一边做着好评返利,一边提高自己甄别评论的“技能”。“一些商家并不要求消费者自己拍图,而是主动提供图片,甚至提供文字模版。当商品链接下出现千篇一律的好评时,消费者会开始质疑这些好评的可信度,导致好评成了变相差评。”
律师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或构成不正当竞争
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婷婷律师表示,电子商务经营者通过“好评返现”的方式取得虚假的用户评价,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电子商务法》的规定。
“‘好评返现’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本质上‘好评返现’系商家的营销手段,以返利引导消费者收货后作出好评,难以保证评价客观真实,那么后续消费者就难以获得客观、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后续消费者的知情权就会收到侵犯,从而导致后续消费者对商家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认知偏离实际而作出错误判断。”郭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同时,该行为对商家同行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好评返现’实际上是以违背诚实性原则的方式,故意通过粉饰自己的客户评价,进而攫取原本无法获得的不公平竞争优势。”郭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用户评价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此外,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对于“好评返现”这一行为应严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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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好评返现” 商家被罚1万元
江苏宿迁市某公司在天猫网店的商品宣传页面上发布有“晒图片*5+视频+好评”“20元 联系客服领红包”的内容,确认买家收货并给予好评后,客服通过支付宝返现给买家20元红包,存在诱导消费者作虚假的用户评价,欺骗、误导其他消费者的违法行为。2020年6月,宿迁市宿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移交线索,经调查后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商家“好评返现”的行为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本质上也构成了对合规经营商家的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