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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记者 佘峥) 前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有两类加分项目“缩水”一半。

  “录取照顾”有两类,一类是俗称的“加分”,另一类是“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从《通知》内容上看,今年高考加分政策有两类加分项目“缩水”一半。一是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从过去的10分调整为5分,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二是少数民族考生,今年加分分值从过去的10分调整为5分,且加分对象调整为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

  此前,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已经预告今后几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变化:2021年至2023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2024年至2025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仅面向省属高校投档时使用;2026年起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的“缩水”主要还是为了教育公平。从少数民族考生看,我市只有户籍在鼓浪屿(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分,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只能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除此之外,今年高考加分政策没有发生改变,烈士子女最高加20分,从加分档位看,分为20分、10分和5分。

  《通知》要求,符合录取照顾对象,要在3月17日前提交申请、办理证明。本报教育类微信公众号“厦门招考”有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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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高考加分项目

  (不含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烈士子女考生,加分分值为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分分值为1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加分对象为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

  (注: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