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残联、财政厅、卫建委联合发出通知,调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政策。从明年1月1日起,泉州市0岁—17岁的残疾儿童均可享受康复救助。

  2016年起,我市率先在省级救助的基础上,实行市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将救助范围从0—6岁扩大到0—14岁,并于2018年将7—14岁救助标准从每人每年最高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据统计,2019年,全市共有2611名残疾儿童获得康复救助,发放康复救助金2900多万元。

  新规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调整为0岁—17岁,即在申请康复救助年度的1月1日,年龄未满18周岁。同时,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增加2000元,即从每人每年不超过1.5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7万元,每月不超过1700元。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不超过1.8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万元,每月不超过2000元。

  据介绍,我市还将听障、脑瘫儿童康复纳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叠加医疗报销。0—6岁脑瘫、听障儿童到医保定点医疗结构进行康复训练,除了享受儿童康复救助补助之外,还可叠加每年最高限额15万元的医保报销,进一步减轻脑瘫和听障儿童家庭的经济负担。

  来源:泉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