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安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来源:新浪福建三明频道  2018年01月30日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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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0日下午,三明市公安机关在市公安局大楼14楼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通报三明市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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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接到通知后立即制定下发《三明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并成立以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陈育煌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警动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并专门拿出100万元作为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奖励基金,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打击重点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莱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7.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8.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途径

  群众发现有关涉黑涉恶的线索,可通过以下途经进行举报:

  1、直接拨打110报警热线进行举报;

  2、通过拨打三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值班电话8225599进行举报;

  3、不方便打电话举报的,可以编辑举报短信发送至12110进行举报;

  4、通过“三明110”微信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5、通过“三明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6、通过拨打12389公安举报投诉电话进行举报;

  7、来信至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

  8、直接到市公安局“扫黑办”来人来访举报。

  对于群众举报的,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保护举报人和证人的权利,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我们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举报人信息不泄露,确保举报人人生安全。

  三、奖励办法

  三明市公安局专门拿出100万元作为举报奖励基金,并制定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对群众提供涉黑涉恶线索,根据不同线索类型、案件性质和发挥作用大小给予奖励。

  群众举报的线索,经公安机关侦办,属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案件的给予举报人最高十万元奖励;属于涉恶类犯罪集团案件的给予举报人最高一万元奖励;属于普通涉恶类案件的给予五百元至五千元奖励。并对举报人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公安机关对举报内容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对于案件侦破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可以酌情追加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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