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许晓婷 王玉婷 通讯员 娇轩)酒驾醉驾、超载超员、上路未携带三角警示牌……8月25日是全国道路交通“减量控大”统一行动,结合夏季道路交通事故特征,我市交警部门在全市部署开展交通违法查处统一整治。8月25日当天,全市共查处多起国省道交通违法,含危化品运输车违法;农村公路超员违法,农村公路违法载人;上路未配备三角警示牌。
四桥一隧车速快,三角警示牌的使用尤为重要。当天23时至24时,市交警支队桥隧大队在隧道口(翔安端)设卡组织专项查处行动。“之前拿出来,后来忘记放回去了。”23时20分,一辆闽D牌照车辆因未携带警示牌被查处。“三角警示牌体积小、使用频率低,往往会被车主忽略,但它在关键时刻却是‘护身符’。”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开展此次整治,他们针对违法行为易发的时段、路段展开部署,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近期,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特别是对未随车携带三角警示牌的查处。据交警部门介绍,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上道路行驶未按国家规定配备三角警示牌的,处以警告或者50元罚款;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事故后,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或未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处以警告或者100元罚款,并记3分。
文章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