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8月26日讯 (记者黄枫 通讯员赵美缘)近日,泉州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第二季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的6名驾驶人名单。其中有3人因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1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2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2019年5月11日3时29分,罗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S312线由紫山往螺阳方向行驶,途经惠安县螺阳镇大红埔灯控路口时闯红灯左转弯,与对向绿灯直行的庄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庄某重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罗某驾车逃逸。

  惠安交警大队依法认定罗某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惠安县人民法院判处罗某犯交通肇事罪。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罗某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以下两种违法犯罪行为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一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请驾驶人引以为戒,杜绝酒后驾车,安全谨慎驾驶,严防事故发生。如发生交通事故,应依法履行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迅速报警、等候处理等法定义务,切记不可驾车逃逸、弃车逃逸或潜逃藏匿。

  来源:泉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