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福建省政府网站公布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芗城区芝山镇石亭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批复全文如下:

  漳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芗城区芝山镇石亭镇撤镇设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漳政〔2021〕1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漳州市芗城区芝山镇、石亭镇,设立芗城区芝山街道、石亭街道。上述区划调整后行政区域不变。

  你市有关各级政府要在党委领导下,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依法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衔接,妥善处理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等问题,确保安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应在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变更完成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