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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网讯 (厦门晚报记者 张诗 通讯员 詹宏) 昨日,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发布数据显示,今年2月,厦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环比上涨0.6%,同比上涨0.3%;1-2月同比累计上涨0.2%。

  从环比看,食品价格环比上涨1.1%,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6%。食品类中,受春节期间需求激增影响,虾蟹类、海水鱼、鲜果和猪肉价格环比分别上涨22.9%、6.1%、3%和0.4%;新鲜蔬菜供应量增加,价格环比下降11.4%。非食品类中,受部分区域拆迁改造及节后开工开学季租房需求增加影响,房租价格环比上涨1%;3月19日零时起,上调汽柴油价格,汽油、柴油价格分别环比上涨3.5%和3.7%;春节和寒假出行需求增加,旅行社收费价格环比上涨8.1%;受春节七天长假期间厦门公交、地铁和BRT免费乘坐,及国有A级景区门票五折优惠影响,市内公共交通和景点门票价格分别环比下降21.3%和10.1%。

  从同比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下降0.3%。食品价格同比下降0.6%,其中猪肉价格同比下降14.8%,虾蟹类和鲜果价格分别同比上涨21.7%和4.8%。其他七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现“四涨三降”,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和服务等分别同比上涨4.7%、1.6%、2.6%和2.4%;交通和通信、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同比下降2.9%、2.5%和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