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记者从福建省人社厅获悉,受疫情影响,今年福州市为有意在福州求职就业的福州市区外生源应届毕业生,提供求职就业临时住宿。
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福州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以外生源,除与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外,有意愿留榕求职就业的毕业生,均可提出留榕求职短期免费住宿、寄存行李的申请。
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生可关注“福e聘”微信公众号,在“延伸服务”中选择“住宿申报”并在线提交申请材料。住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期满需腾出临时住宿,以便安排其他毕业生。毕业生在收到住宿通知起2天日内未入住的,或入住后连续5天不住宿的,视同放弃住宿。住宿床位将由管理方收回,另行安排其他毕业生。
据了解,目前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可提供150名、长乐滨海新城可提供300名、高新区可提供100名,共计550名毕业生短期免费住宿。
住宿环境如何?舒适的环境、温馨的氛围、便利的交通……空调!独卫!休息区!一起来看看住宿实景!
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点
长乐滨海新城点
高新区人才公寓点
具体位置在哪?
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点
详细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环路6号金山生活区
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环路6号
交通信息
市内可乘13、15、42、79、91、K3、111、121、122、、128、308、317、318等各路公交车在市人才储备中心站下车,也可乘坐地铁2号线金山站D出口出站。
长乐滨海新城点
详细地址
交通信息
高新区人才公寓点
详细地址
福州市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高新苑29#4-18层、高新大道1-1号46号楼二期中海人才公寓
交通信息
地铁二号线厚庭站B出口,公交车172路、73路、350路、336路、地铁接驳3号、19号线高新大道站
此外,今年福建加大对湖北籍劳动者来闽就业支持力度
近日,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办、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大湖北籍劳动者来闽就业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将进一步加大对湖北籍劳动者来闽就业专项帮扶:
一是实行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湖北籍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湖北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在福建省务工就业时视同福建省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福建省各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二是及时提供就业援助。对湖北籍失业人员中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及时纳入就业援助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落实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见证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落实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湖北籍残疾人就业的帮扶力度。
三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湖北籍参保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湖北籍失业人员,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直接给予临时救助。
四是鼓励湖北地区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来闽就业。鼓励用人单位通过各类招聘方式引进湖北地区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来闽工作,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待遇。继续组织实施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支持企业引进湖北地区及湖北籍工科青年人才,符合条件的给予聘用补助。各地组织社区服务人员招聘时,可将相关名额向湖北高校和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倾斜。
五是推进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组织管理规范、岗位适合、待遇较好、社会责任感较强的家政企业,开发遴选优质家政岗位,向有意来闽从事家政行业的湖北贫困县贫困人员定向推送。参加福建省家政技能培训的湖北贫困劳动力,可按规定享受技能培训相关补贴。
六是实施创业孵化基地运营补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鼓励各类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基地为承租的湖北籍创业者减免租金,按规定给予不低于3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最高50万元。
七是鼓励开展跨省际劳务输送。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及劳务经纪人组织湖北籍劳动者开展跨区域有组织劳务输送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企业新招用湖北籍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通知》提出,将进一步深化闽鄂两省劳务协作,建立闽鄂两省劳务协作实名制信息平台,加强对湖北籍劳动者在闽就业情况跟踪服务。通过人社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多种方式,向湖北地区广泛推送福建省招聘会信息及企业招工信息,并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福建分会场设立湖北招聘专栏。筛选一批适合的就业岗位,向湖北籍劳动者进行定向推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会同湖北人社部门组织湖北籍劳动者有序返闽返岗。
《通知》强调,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制、禁止湖北籍务工人员应聘或提高录用标准。要快速受理、及时处置针对湖北籍劳动者就业歧视的举报投诉。对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招聘信息中含有不招用、限制招用湖北籍劳动者等歧视性内容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
《通知》要求,各地要围绕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联络员,帮助解决湖北籍劳动者来闽就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努力实现2020年当地湖北籍就业人数不少于上一年度。
来源:福建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