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福建省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该行动计划明确,到2022年,基本建成体系完整、职能明确、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其中明确,将加快省疾控中心迁建,建成国内一流的疾控中心,强化专业技术指导服务职能。
加强省级26支卫生应急队伍建设
计划表示,我省将提升实验室检测及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加强疾控机构病原微生物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省疾控中心建立生物安全三级(P3)实验室;县(市、区)疾控中心至少建设1个生物安全二级(P2)实验室。统筹疾控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每个县(市、区)建立不少于30人的专业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其中常住人口在50万和100万以上的分别不少于50人和80人。
建设覆盖全省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与指挥决策信息系统,实现对全省卫生应急资源信息管理调度。
修订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综合演练。加强省级26支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市、县级各类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和保障制度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支不少于30人的综合类紧急医学救援队伍。依托省立医院和省急救中心建设国家海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
各设区市要建传染病专科医院等
计划中还指出,每个设区市要建设传染病专科医院或相对独立的综合医院传染病区,福州、厦门、泉州市传染病床位不少于600张,其余设区市传染病床位不少于300张;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综合医院设置规范的传染病区或分院,30万人口以下的县传染病床位不低于20张,30万~50万人口的县不低于50张,50万~100万人口的县不低于80张,100万以上人口的县不低于100张。
2021年底前,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中心卫生院都应配备救护车,救护车数量至少达到1辆/3万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各设区市急救中心都应配备负压救护车。
此外,建立以省、市、县三级政府储备及医疗卫生机构实物储备为主导,以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产能储备为支撑,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