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来源,切实发挥检察司法救助职能作用,安溪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三主动”,着力提升司法救助线索的发现力,努力实现救助对象无盲区。
一是在案管受案环节主动受理。通过在接受案环节主动收集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未成年人检察案件等重点案件类型的涉案信息,及时反馈给控申办案人员进行初核,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主动进行受理。
二是控申检察人员主动与业务部门进行定期沟通、及时发现司法救助线索。通过在各业务部门设立司法救助联络员制度,由各业务部门联络员定期向控申检察人员收集反馈案过程中发现的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线索。
三是深入基层主动摸排司法救助线索。挂钩扶贫干警对挂钩扶贫对象主动进行收集、排查,及时受理,切实助力服务脱贫攻坚战;同时通过“网格化+社区检察官” 平台的三级联动机制,主动对接基层网格,第一时间获取司法救助线索,有力提升与基层的联系度,加强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陈碧瑜、吴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