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厦门、泉州两地

  公布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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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

  厦门市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一览表

  泉州

  在新学年即将开学之际,记者从泉州市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秋季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公布了。相关文件,不仅明确规定了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项目与标准,同时明确了两所市直民办学校学费与寄宿生住宿费收费标准,让家长明明白白交费。

  根据规定,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和地方课程教科书(含正版学生字典),按小学每生每年30元、初中每生每年40元的标准免费提供作业本;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住宿费。

  其中,公办普通高中收费项目确定为学费、寄宿生住宿费、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代办费。代办费包括课本、簿籍、列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国家课程社会实践、体检、看电影和在学校食堂就餐的伙食费等6个项目。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中小学代办项目,学校应按照“一事一办、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进行处理,严禁在代办收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代办代收城市中小学服装费和列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国家课程的社会实践的食宿费。参加社会实践应交的住宿费和伙食费标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实践基地提出意见,报当地教育部门审核后执行。

  今年秋季泉州实验中学、泉州外国语中学收费标准自2020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2020年秋季之前已入学的学生收费标准仍执行泉价〔2017〕89号核定标准,住宿费收费标准从2020年秋季开始执行;学校可根据办学成本、教学质量、发展需要等因素,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或下调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但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下调不限;收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对在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财政、教育部门按省定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安排公用经费,由民办学校按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减免学生的学杂费。目前省定生均公用经费初中每生每年950元。

  来源:新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