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海法宣)父亲病逝后,姐弟俩前脚刚把父亲的后事料理好,后脚就开始因赡养费、丧葬费等的分摊问题闹上法院。近日,海沧法院发布了一起令人唏嘘的案件。

  2018年7月,小冰与小木(均为化名)的父亲黄某因病去世。由于女儿小冰在2006年就已先行购买墓地用于埋葬母亲,黄某去世后埋在了同一块墓地。在送走父亲后,小冰与小木却因父亲的赡养费、丧葬费等费用分摊产生了分歧,最终对簿公堂。

  “父亲生前都是我在精心照料,还请了保姆,你也只是在他后来生病住院的时候才偶尔去探望。“小冰说。并强调父母35975元的墓地都是她买的,父亲的殡仪服务费、灵堂费用、安葬费、答谢宴等费用共计39382元,小木作为儿子,对上述费用应当承担一半。

  小木则辩称,父亲银行卡内的现金及社保卡内的资金足够支付他的医疗费、养老费、丧葬费用,且墓地的事情他根本不知情。

  法院认为,黄某每月有固定收入近万元,其死亡时该卡尚有存款6821.08元;另有转账证据表明,黄某生前并无要求小木物质赡养。黄某客观上有足够的自行支付能力,主观上无要求小木支付的意思表示。故小冰要求小木承担该部分的一半费用,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此外,小冰作为长姐先行购买并支付墓地费用,现双方父母均已葬于此墓地,要求小木承担该笔费用的一半,法院予以支持。小木主张以丧葬费及父亲个人余款先行支付死亡后产生的费用,因仅其二人为黄某的法定继承人,故该主张法院可予支持。关于黄某葬礼上所产生的花圈费用,所摆的花圈代表亲朋好友对死者的悼念,费用应由小冰、小木共同承担。小木主张仅承担其自己一家及妻子娘家共二个花圈费用,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小木支付给小冰共计12849.42元,并驳回小冰的其余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