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周小春)泉州市发改委发布消息,根据省发改委下调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门站价格政策,及时下调了泉州管道燃气价格每立方米0.176元,经测算每年可减轻企业和市民用气负担约2.3亿元。

  具体下调方案是,自2020年11月1日起,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2.62元,允许供需双方在最高限价范围内协商确定。

  自2020年11月12日起,下调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第一档用气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2.881元,第二档用气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3.457元,第三档用气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4.322元。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的低保户,气价水平可按居民第一档气价再下调每立方米0.5元,即每立方米2.381元执行。各阶梯的年用气量维持不变。

  泉州市目前约有47万户居民使用管道燃气。今年3月5日,市发改委已对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作了一次降价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