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本月起,漳州市《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因公伤残人员证》等四种证件换发工作启动。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残联获悉,新证换发工作为期一年,至2021年7月31日结束;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2021年8月1日起四类旧证作废。
据了解,新证件内页采用了荧光纤维、固定水印、开窗式安全线、光变油墨等多种防伪技术,并植入高频、超高频两种芯片写入残疾人员基本信息,可有效防止证件造假。为保护残疾人员的隐私权,在新证中将不再显示持证人的“残疾情况”。
本次换证采取以旧证换新证的方式进行,待申请人领取新证时再将旧证收回。残疾人员需持旧证和个人照片(4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人民警察需着制式常服)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换证;在异地工作、生活的残疾人员,应在残疾抚恤关系所在地换发证件;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员则由各地相关部门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