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陈万泉 通讯员 同检 漫画/刘哲姝)非法经营“笑气”,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销售金额就达2000多万元,经营者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再也笑不起来了。近日,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非法经营案件,同安区某工厂雇请工人非法批量制造“笑气弹”,在全国范围兜售获利。日前,该工厂5名经营者因非法经营罪获刑。

  检察官提醒,“笑气”虽不算是毒品,但其危害程度堪比毒品,千万不可轻易尝试。

  没有获得经营许可证仍制售“笑气弹”

  2017年2月,黄某振、周某、王某峰共同出资,在同安成立了一家五金制品公司。他们均从事气体行业多年,清楚地知道经营危险化学品需要许可证。虽然厂房硬件条件达不到要求,无法办理危化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但他们仍然生产、销售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

  该公司先向其他公司采购“笑气”,然后雇请工人批量分装成小剂量的“笑气弹”,通过网络销售平台等渠道,以每支1.7元至3元的价格进行出售。经查,2017年2月至5月期间,该公司销售金额共计263万余元。

  2017年5月,邹某兵、黄某宇加入该公司。邹某兵担任厂长,负责安排生产、包装成品、安排发货等工作。黄某宇负责协助邹某兵。经查,2017年6月至2018年11月,该公司销售金额共计2004万余元。

  2018年11月,公安机关在该公司抓获邹某兵和黄某宇,并现场扣押“笑气”成品气弹81930支(价值139281元)。同日,民警在厦门某酒店抓获黄某振、周某和王某峰。归案后,5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后,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将黄某振等5人移送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涉案金额大情节特别严重5人获刑3年到7年不等

  经审查查明,黄某振等5人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危险化学物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一氧化二氮,涉案金额超200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同安区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5人提起公诉,同安区法院依法判处黄某振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判处周某、王某峰有期徒刑6年10个月,并各处罚金40万元;判处邹某兵、黄某宇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分别处罚金9万元和14万元。

  科普知识

  “笑气”虽不算毒品 危害程度堪比毒品

  “笑气”是一氧化二氮的俗称,是一种无色液态气体,早期通常用于麻醉,如今被广泛运用于食品行业,用来制作蛋糕裱花、花式咖啡等。在工业中,它可以用于汽车发动机助燃剂、火箭氧化剂。

  少量吸食“笑气”会产生幻觉,损害人体神经系统,长期吸食会造成认知功能、记忆力损害,导致脑缺氧及脑神经、运动神经损伤,严重的会出现软瘫、半瘫等症状,甚至会因缺氧而窒息死亡。近年来,因吸食“笑气”致病致死的案例也不断见诸报端。我国已将“笑气”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对其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实施安全监管。

  检察官提醒,单位或个人生产、购买、储存、使用“笑气”等需获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笑气”虽不算是毒品,但其危害程度堪比毒品,千万不可轻易尝试。

  来源:厦门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