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漳州新闻网

漳州新闻网讯(记者 林祎凡)近日,漳州市体育局发布《市游泳馆(池)和封闭式公共体育场所安全有序恢复开放指导意见》,市游泳馆(池)和封闭式公共体育场所等体育运动场所,经备案确认后,可以有序恢复开放。

  符合开放要求的市游泳馆(池)和封闭式公共体育场所等体育运动场所,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通风消毒、科学佩戴口罩、严格控制人员密度,经各区体育主管部门备案确认,可以有序恢复开放。值得注意的是,体育场地要实行分区域、分项目有序开放,设置体温检测点和开放一个出入口,实行“八闽健康码”实名入场。严格控制人员密度,可活动区域每100平方米的人员密度应控制在30人以下,分散式锻炼。游泳场所每条泳道同时游泳人员不能超过4人,水疗区和泡池区按2平方米/人控制最高人数,湿(干)蒸房人员间距不小于1.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