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厦门地产市场频现的“超低价房”事件 【详细】 ,近日再起波澜,国内知名的房地产开发商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通过微博评论厦门“超低价房”称:开发商此举主要是为了躲开监管,逃避税赋,获取利润。新浪微博众多网友就任志强的评论“围观”热议。

    任志强答:“一手房有土增税,最高税率六十。利润分解后,少了一手房的土增税。这比二手房的交易税低多了。所以才低价卖给自己。”

    新浪微博网友“黑山老烟枪”问:在福建厦门近期频频出现开发商以低价买进自己房产,他们的目的何在?政府该不该监控?不知您是否可以就这个话题在微博上与我们分享您的观点?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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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说

  • 任志强华远集团总裁 【任志强简介】
  • 言论1.“二手房没有那么多监管,如捂盘,定价等罪名! ”

    言论2.“一手房有土增税,最高税率六十。利润分解后,少了一手房的土增税。这比二手房的交易税低多了。所以才低价卖给自己。”

    言论3.“利润低就没有增值。”

    言论4.“从二手交易中一样获利。还少交税。”

    言论5.“这就是内部人交易。过去不用这么麻烦。但新政让他们找到了机会。”

知名人士说

  • 徐东华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知识管理总监
  • “开发商规避政策甚至变相捂盘、降价的可能不是没有,但是税负方面,流通时发生的税费二手的高一些。非普通住宅的话,不足5年税负轻易就可以突破10%,而且很多地区如果贷款购房也难以用阴阳合同避税。不过房价合理的话,税负大多还是转嫁购房人了”
  • 杨熙新浪微博网友
  • 这不奇怪,如果房价按照近些年的涨幅,一套百平的房子在很容易赚个上百万。不仅江浙经济体不愿继续做实业,工薪层不愿踏实工作。开发商也完全有理由别建房,卖房了。直接买房吧。

网友经典点评

  • nesnah新浪微博网友
  • 虽然房价贵是错误的假设,但还是说说看法

    1、地方与中央都希望贵

    2、国家投入过份集中,如奥运会,世博推高所在地房价

    3、高价卖地所得未用于解决医疗教育,用所谓高房价收引了其它的注意力

    4、高价卖地所得没有拿出来建经济房

    5、个别经济房成了寻租工具

    6、民间资本无投资渠道,书呆子设计的资本市场制度如股指期货

    7、媒体开放了,但是很多管理不善

    8、社会缺乏信仰,拜金唯官

    9、教育,医疗,养老,上人安全感不够,房子让人心里稍微踏实

    10、再说媒介,任总这么敢言,干净的干部居然常被拿来说事,如果我们的干部都象任总一样,爱学,干净,为自己的职责而争而非为自己房价会更加理性

网友围观

  • 超大西瓜新浪微博网友
  • 如果开发商是贷款回购的,还可以先让房贷在银行成为不良资产,然后再用其他壳公司低价再买一次。这里面猫腻很多。
  • 洪爷还年青新浪微博网友
  • 房子的利益方肯让利,房价自然会降。利益方是谁?政府大头,地产商中头,炒家小头。如果把房子看成纯经济问题,降不降都很难说,但我看房子问题现在已经很政治化了。如果房子的问题让政府产生了对社会稳定的忧虑,供求关系恐怕会随着政策的叠加及预期的改变而转变
  • 不是细细粒新浪微博网友
  • 其实就像开心网挂小号一样。新政策总是bug无数。
  • hainingkinpie新浪微博网友
  • 中国的投资经营环境全面恶化,产能过剩弥漫在大多数产业,原来投实体的钱拿出来炒楼炒股了,你看看温州人以前都是做实体的,如今实体的利润只有5-10%,还抵不过银行贷款的利率,现在炒楼到处都有温州人的身影
  • 传奇亮新浪微博网友
  •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问题总是没有办法多…对于商人,只要会用计算器就能发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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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连泰

    某些住宅销售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一个具有正常生活经验的人一眼就能发现不正常,让人们无法高兴起来。那么,背后的“猫腻”到底是什么?

    如果是官员买了超低价商品房,且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为开发商谋取利益,市场价与实际购买价之间的差额就构成受贿的数额;如果是开发商内部员工买了超低价商品房,就等于公司变相发放福利,员工应就实际购买价和市场价之间的差额缴纳所得税;如果是以正常的市场价购买住宅,却以低于市场价的超低价备案,从而逃避税收,就构成偷税。

    总之,只要不是正常交易形成以上价格,必有违法嫌疑,有关职能部门就有介入的必要——— 如果是官员变相受贿,检察机关、纪委就应介入;如果是偷逃税款,税务局就应介入。当然,水落石出以前,这些都只能是 “嫌疑”,都只能是案件的线索。只有职能部门才有权力调查,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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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何低价房会层出不穷?

    为何低价房会层出不穷?
    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督与管理体系,保障房地产市场公平与公正
  • 低价房事件

    低价房事件
    嘉盛豪园D组某套房以均价3500元/平米的价格成交
  • 相关部门介入监控

    相关部门介入监控
    四房企预售违规被“约谈” 举报专线:5108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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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招一:“假离婚”换取低利率

据了解,房贷新政出台后,一些城市掀起“假离婚”潮。对此厦门市某银行个贷部经理说:“如果我们怀疑对方是‘假离婚’,一般会以他们‘家庭情况不稳定’为由,要求提高首付金额或是提高利率。”律师认为,“假离婚”对夫妻双方存在极大的情感风险。【购房纠结:离婚后再买可以省下几十万】

   怪招二:同时向多家银行贷款买“首套房”

在某房产论坛上,有网友支招,声称在同一时间、同时购买多套房产,并分别向多家银行同时申请贷款,多套房均享受首套房的优惠政策。银行:一旦发现,照样调整利率;律师:这属欺诈行为,银行信用将受影响。

   怪招三:签订“阴阳合同”减少首付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买卖双方通过协商,签订两份购房合同。比如,房产的实际交易价格为200万元,但签订250万的假购房合同,从而可以向银行套出更多贷款,以此摊低首付金额。银行表示,房产价值由银行评估。律师认为,购房者可能得不偿失。

   怪招四:先卖后买 或将房屋更名

部分购房者想通过卖掉名下房产再重新购房,或将房屋更名至父母名下来避免二套房新规。银行:有记录就算二套房;律师:政策不明,应多观望。

   怪招四:情侣避房贷新政“缓婚”

为避免被房贷新政“误伤”,一些本打算登记的情侣选择“缓婚”。谁知,躲过了首付和利率的压力,却潜伏着财产归属新烦恼。 【准夫妻为省首付款推迟结婚】    【“缓婚” 牵出财产归属新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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