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三明市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在全面推行城市困难家庭“347”精准帮扶工作机制基础上,将帮扶对象从城市困难家庭扩大到城乡兜底保障对象、低收入对象及遭遇重特大急难事故的特殊困难对象等三类,实现城乡全覆盖。从生活救助、急难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结对帮扶等七个方面进行帮扶服务,并规范了摸底、建档、审批、帮扶、监测等五个程序,确保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服务“不漏一人”。方案明确,自2020年7月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从最低工资标准的42%提高至45%,临时救助最高限额从8000元提高至20000元。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审批金额上限从3000元提高至5000元,救助时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方案既定目标任务,加快精准帮扶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救助资金监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快构建以基本生活保障、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补充,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帮扶体系,推动救助帮扶资源与困难群众诉求有效对接,巩固扩大省级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