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因盗窃“两进宫”的泉州一男子不思悔改,刑满释放后不到两个月又重操旧业,流窜于各停车场,以拉车门的方式,寻找作案目标,大家不要以为这是个笨办法,却总是能被他得手,有些车主就是缺乏保护意识,以为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就安全了,谁知,车是相对安全了,但车里的财物就因为他们的疏忽,成了窃贼的“盘中餐”。这名男子就以这种方法盗得价值人民币5040元的财物,近日,经长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刚刑满释放不到两个月的程某强又一次出手了,他于2019年9月29日凌晨来到长泰县武安镇江华苑A区停车场,拉开停放于此未上锁的黑色皇冠轿车车门,从该车驾驶座与副驾驶座之间的扶手箱内窃走现金人民币200元,从后备箱内窃走软中华香烟6条和马爹利洋酒1瓶。

  2019年11月7日凌晨,得手后的程某强来到长泰县武安镇三禾大厦的停车场,拉开停放于此的黑色奔驰越野车车门,从该车驾驶座与副驾驶座之间的扶手箱内窃走现金1000元。

  公安机关于2019年11月20日将程某强抓获归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经长泰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盗香烟价值计3840元,马爹利洋酒因无实物无法鉴定。

  经查,程某强因犯盗窃罪,分别于2016年1月21日被长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于2019年2月20日被长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于2019年7月19日刑满释放。(通讯员 黄从余  任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