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沙霸”亮剑!昨日,集美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宣判了被告人陈某宁等13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一案。该案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厦门市首起宣判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恶行1组成“沙霸”团伙,强迫交易

  他们组成“沙霸”团伙,他们强迫交易,他们敲诈勒索装修工人,他们无恶不作。

  经查,2015年11月至2017年12月间,被告人陈某宁、林某建为垄断集美区某小区的敲打搬运、原材料供应,纠集被告人林某跃等人,形成以被告人陈某宁、林某建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5年11月,陈某宁、林某建经共谋,共同出资与小区物业签订土头清运协议,按照小区高层、别墅划分地盘,以高层每套400元、别墅每套2000元至2500元不等价格向其他被告人收取“入场费”,并与其他被告人组成“沙霸”团伙,分组“占领”地盘。

  该团伙通过暴力殴打、言语威胁、驱赶工人、喊停施工、堵门及禁运土头等方式,多次迫使装修工人、业主高价购买沙子、水泥、砖块等装修材料,接受敲打搬运服务,逼迫其他敲打搬运班组退出小区市场,共同垄断敲打搬运及原材料供应,谋取非法利益。

  恶行2扎破装修工人轮胎,敲诈勒索

  除了组成“沙霸”团伙强迫交易外,被告人陈某宁及其同伙还敲诈勒索装修工人。

  经查,2017年10月份,陈某宁为了强揽该小区某号别墅装修工程,指使他人用刀扎该别墅装修工人冉某的轿车轮胎,被当场抓获,经派出所调解赔偿冉某损失8000元。随后,陈某宁迫使冉某向其购买装修原材料,为了强行索要钱财,还指使王某云拒绝向冉某运送原材料。冉某害怕耽误装修工期,被迫向陈某宁微信转账5000元。

  集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宁等13人以言语威胁等手段,强迫他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强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另外,被告人陈某宁、王某云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手段,强行索取他人钱款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陈某宁等13人为共同实施恶势力犯罪组成固定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被告人陈某宁、林某建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是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昨日,集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某宁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3万元;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的罪名分别判处其他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3个月至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不等的刑罚,并判处罚金。另外,没收作案工具,赃款12万元上缴国库,5000元发还被害人冉先生。

  法官提醒

  遭遇“沙霸”业主如何应对?

  法官说,“沙霸”团伙现象大多发生在正在装修的住宅小区楼盘,常常通过“硬暴力”“乱暴力”的方式,向有装修需求的业主等强行高价出售装修材料或者强行提供装修服务,以达到垄断市场、赢取暴利的目的,从而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法官提醒业主、装修队,国家依法严厉打击恶势力犯罪,因此若在小区中遇到“沙霸”现象,应当及时固定证据并报案,必要时配合好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物业公司应当做好内部整改和监督,拒绝成为“沙霸”恶势力集团的保护伞,一旦发现存在“沙霸”团伙,应当及时报案。

  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

  来源:海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