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日报

  厦门网4月3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记者王永珍)据省财政厅消息,3月31日,省财政厅下达融资再担保保费补贴资金780万元,对省再担保机构给予补贴,用于支持其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融资担保。

  去年6月,我省实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由省再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单户担保1000万元及以下的融资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省财政按照其年新增融资再担保额的1.5‰给予再担保保费补贴。同时,对省再担保机构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开展比例分险再担保业务中缴纳的再担保费,省财政进行补贴。通过政府引导,省再担保机构2019年度新增再担保业务41.74亿元,有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