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靖之窗)

  关于对境外入靖人员举报实行奖励的通告

  (第18号通告)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扩散态势,境外输入已经成为我国疫情防控的主要风险,有些入境人员入境数日后才出现症状得到确诊。为巩固我县防控成效,防止家庭聚集性感染和社区疫情扩散,确保您和家人安全,确保邻里安心。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靖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通告》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现将我县入境人员举报奖励制度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3月17日零时起,所有境外入靖人员须实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并接受核酸检测。所有境外入靖人员必须提前3天将境外入(返)靖的车次、航班等返程信息向所属村(社区)报备。群众发现有自3月5日起从境外来靖未按要求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和“三非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及时向县公安局举报的,经核实确认,为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尚未掌握的人员,每人一次奖励500元;举报从境外来靖有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经核实确认,每人一次奖励1000元;举报从境外来靖人员是确诊病例的,经核实确认,每人一次奖励2000元。对故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及谎报瞒报病情,或拒不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举报方式:110、7822318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上奖励由县公安局核发。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南靖县新型冠状病毒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2日

  来源:南靖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