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注意,你常吃的这些东西可能不合格! 

  近期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两批不合格食品,涉及罐头、酒类、食糖、糕点、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4大类食品7批次,包括: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不合格7批次。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诸暨市佳利炒货厂2019年10月15日生产的原味葵花籽,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大鲸超市有限公司福安万利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糕点不合格1批次

  标称福建富臣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9月16日生产的真粮坊咸芝士吐司(面包),菌落总数不合格,霉菌不合格,酸价(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建宁县百家惠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

  1、福建泉州和润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鲜迪土鸡(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4日),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闽侯县祥谦万福生鲜超市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7日),吡唑醚菌酯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调味品不合格3批次

  1、标称开平市风顺调味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8月28日生产的草菇老抽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晋江市万丰盛购物商场永和店,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2、标称开平市味香皇食品厂2019年8月5日生产的草菇老抽(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清流县佳嘉惠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3、标称兴化市元根调味食品厂2019年6月17日生产的五香粉(复合香辛料),铅(以Pb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台江区川王调味品店,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7批次,包括:罐头、酒类、食糖、糕点、食用农产品,不合格7批次。

  糕点不合格1批次

  标称福州聚春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8月14日生产的鲍鱼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州聚春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南后街45号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罐头不合格1批次

  标称福建龙岩闽西好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5月1日生产的萝卜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上杭县新天地购物中心,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酒类不合格1批次

  标称福建省建宁县闽之源酒业有限公司2019年9月3日生产的糯米红曲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泰宁县新国中百汇超市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食糖不合格1批次

  标称长沙长仔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5月17日生产的精制白砂糖,色值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上杭县天天生活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

  1、福建泉州和润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鲜迪竹园鸡(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4日),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福建好多多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的蓝母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6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3、闽侯县祥谦万福生鲜超市销售的乌鸡肉(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8日),金刚烷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个人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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