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紧急通知!

  福建人

  近期千万别做这件事!

  政府发布通告!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违者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扩散周知!

  近日,福建天干物燥

  森林火险等级高!

  福建已有两地

  发布禁火令

  森林防火形势

  十分严峻

  泉州发布禁火令 

  12月17日0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当前,泉州市气候已进入冬季,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为严防冬至祭扫期间发生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16日,泉州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发布《泉州市2020年冬至期间祭扫防火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实施冬至期间森林防火禁火令。泉州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决定,全市涉及冬至祭扫活动的县(市、区)、乡镇(街道)群众统一于12月19日至12月21日三天进行,其余时间严禁开展野外祭扫活动。

  通告指出,

  自12月17日0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 禁火令期间,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 严禁祭祀活动时点烛、燃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 严禁农事活动时烧灰积肥、炼山、烧田埂杂草;

  • 严禁在林地吸烟、点火取暖及照明、野炊;

  • 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禁火令期间,全市涉及冬至祭扫活动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干部一律取消休假,采取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等必要措施,配合当地林业、自然资源、公安、应急管理、民宗、民政等部门进行火源管控。有条件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出动无人机进行巡山护林,并对违法违规用火等行为进行取证。

  通告要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倡导居家追思、网络祭奠、鲜花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并带动和监督管理身边人员落实禁火令。

  通告表示,违反禁火令的或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鼓励全市人民群众监督和举报违反禁火令的行为。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相应奖励。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莆田秀屿区发布禁令!

  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3日

  在全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

  发布禁火令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冬至、元旦期间,气温下降,森林火险等级较高,群众农林事、进山扫墓祭祖等野外活动用火点多、面广,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此,区政府决定,从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3日在全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在禁火期间,各镇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动员,周密部署,加强防范,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防止森林火灾发生。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8日

  如今进入森林防火期

  进山人群增加

  森林防火压力陡增

  为此

  小编提醒大家

  要用“一万”的努力

  防止“万一”的发生

  出去玩

  一定要注意用火安全哦!

  这么重要的消息!

  赶紧告诉身边的人!

    来源: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