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一审)提交审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是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法规,自2012年起施行,并经过两次修正。此番再度修改拟调整部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

  针对近年来超跑车、改装汽车和摩托车等机动车噪音扰民的问题,《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加大打击力度,增设规定“在用机动车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限值标准”,并提高罚款的金额。

  考虑到开车发微信、刷视频的危害性远远超过了传统的拨打接听电话,《规定修正案(草案)》增设处罚条款,对“观看视频或者以手持的方式使用电话及其他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另外,《规定修正案(草案)》还增加对平衡车、电动滑板车违法上路行为的处罚,今后在道路上使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器械的,或将被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来源:厦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