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州日报微信
重磅消息!刚刚,福州首次拍卖集体建设用地!
4月20日,福州举行仓山区2020年第一次土地拍卖。据悉,联建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是仓山区仓山镇联建村出让集体建设用地,土地面积15807平方米(合23.71亩),用途为住宅用地(租赁住房),起始价2910万元(合122万元/亩),由福建百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6710万元(合283万元/亩)拍得,楼面地价3032元/平方米。溢价3800万元,溢价率130%。
3月25日,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福州市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第一次公开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榕仓自然集体让〔2020〕1号),宣布于4月20日通过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仓山区联建村集体租赁房(CJ2020-1号)集体建设用地。
租赁住房为全装修户型不超过60平方米!其中《公告》还说了这些事……
01
联建村将全额回购租赁住房
土地出让金由联建村全额用于回购本地块建设的租赁住房(含配套商业、地下车位),租赁住房、配套商业、地下车位面积回购比例为9:1:5,按建安成本回购,回购价格分别为租赁住房4500元/平方米、配套商业4500元/平方米、地下车位3000元/平方米。
回购的部分联建村按建设、交房、备案、运营进度分三期向竞得人支付购房款:第一期,项目基础工程达到标高±0的标准后支付40%购房款;第二期,项目竣工验收、确定具体房源后支付50%购房款;第三期,房源在房管部门租赁住房监管平台备案、并运营后支付10%购房款。
02
由竞得人经营租赁住房期限为22年
宗地内回购面积由竞得人统一经营,期限为22年(自交地之日起算、含2年建设期),竞得人应按年支付租金,其中:建设期2年支付140万元/年;经营期20年,首年145万,公开竞价,每增价一次经营期租金在145万元的基础上增加3万元,次年起按3万元的比例递增。
合作期满,双方根据房地产租赁市场行情,重新协商委托经营价格。
03
租赁住房为全装修户型不超过60平方米
租赁住房(不含配套商业)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户型结构以中、小户型为主,最大户型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建筑设计方案、装修设计方案和标准须经过仓山区仓山镇和联建村书面认定。
竞得人应先装修一套样板房,经仓山区仓山镇和联建村验收确认,按确认后的样板房进行装修。
04
承租人最短租期不少于6个月
该项目集体租赁住房须统一纳入福州市住房租赁市场服务监管平台,房源实行统一核验、统一发布、统一网签和统一备案。租赁住房项目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一次收取租金不得超过1年,最短租期不得少于6个月,合同不得含有自动续租条款。
合同期满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申请续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项目运营公司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社区居委会报备承租人信息。
(记者 阮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