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厦门公安局发布通告

  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

  超标电动车需要报备

  哪些电动车需要办理备案登记?

  如何办理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的电动车有什么使用要求?

  具体操作细则请看

  相关时限说明

  #1

  申请备案登记时限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

  备案车辆使用时限

  经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可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且仅可在厦门市的岛外4个行政区行驶。

  备案登记超标电动车的条件

  #1

  什么是超标电动车

  《通告》特别界定了超标电动车的范围,是指设计最高时速超过25km/h、空车质量大于55kg、没有脚踏板等外形尺寸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相关国家标准的两轮电动车,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除外。

  换言之

  超标电动车是介于正规的电动自行车

  和正规的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之间的

  两轮电动车

  #2

  本次备案登记的区域

  在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现有在用的超标电动车须参加此次备案登记。

  #3

  其他申请备案登记的条件

  一是车辆应是在通告发布之日前(含当日)购买,之后购买的不予登记;

  二是要求车辆所有人住所地(指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记载的地址)在厦门市。住所地在思明、湖里区人员,在岛外有使用超标电动车的,可在岛外登记,并仅限于在岛外使用;

  三是年龄应在机动车法定驾驶年龄以上,即年满18周岁;

  四是每人名下限备案登记一辆超标电动车;

  五是车辆要手续齐全,要求提交销售发票,证明车主对车辆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排除被盗抢可能;同时提交车辆出厂合格证或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证明车辆技术性能合格,提高车辆上路行驶的安全系数。

  #4

  不予备案登记的情况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登记:

  1。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销售发票被涂改或者记载的车辆所有人与申请人身份证明不符的;

  3。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车辆实际状况不符的;

  4。不符合《通告》规定的登记条件的;

  5。车辆属于被盗抢的。

  备案登记方法

  #1

  申请备案登记途径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减少人员聚集

  提升服务水平

  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备案登记实行网上办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厦门交警”微信公众号设立线上备案登记系统,供市民自助办理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备案登记。

  (申请登记入口)

  #2

  网上申请备案登记操作方法

  需要提交的材料

  (1)车辆所有人的身份信息;

  (2)车辆来历证明(销售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3)整车照片;

  (4)车辆编码信息(车架号)。

  手机操作流程

  使用手机微信关注“厦门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的“业务办理”-“超标电动车”进入,使用“i厦门”实名认证账号登录超标电动车备案登记软件,并根据页面提示录入邮寄信息、车辆所有人信息、车辆来历证明等相应资料后,提交辖区交警后台审核。后台审核通过后,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当事人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邮政人员将上门发送备案标识,市民自行安装。

  1。如何登录

  图1:市民通过手机微信搜索添加“厦门交警”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底部菜单“电动车登记”进入小程序。

  图2:市民也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超标电动车登记”小程序。

  图3:“电动车登记”小程序首页,点击相应模块进入登录界面。

  图4:使用“i厦门”账号登录,没有“i厦门”账号的要先申请。

  图5:登录后有“首页”和“我的”两个切换页。“首页”显示“岛外超标电动车备案登记”和“骑行无忧保险购买”模块。

  2。网上申请

  图6:点击备案模块,进入备案流程,弹出告知内容。

  图7:备案流程分为4步,第1步是选择核验方式,网上核验的要填写所在地区、收件人、联系电话、收件地址。(从“i厦门”获取,默认本人,可修改)。

  图8:第2步是录入备案信息。包括: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默认本人,不可修改)、车架号、居住地址、销售发票或合格证照片、车辆编码照片、车辆外观照片。

  图9:填写完毕后提交,后台系统将进行年龄、车辆数、车架号等校验比对,不符合条件的提示并退回。

  图10:系统自动核验1——车辆所有人未满18周岁,不允许申请备案登记。

  图11:系统自动核验2——车辆所有人已申请备案登记,不允许重复申请。

  图12:系统自动核验3——电动自行车已申请备案登记,不允许重复申请。

  图13:选择购买保险进入白鸽E保小程序。

  图14:选择本人已阅读并同意,签名并支付。

  图15:符合条件的进入第4步——核验结果。显示成功提交后审核中的提示。

  图16:后台审核通过后,将通过厦门交警短信平台给市民发送审核通过短信。

  图17:“我的”页面可看到个人信息、我的申请和办理公告。

  图18:通过“我的-我的申请”,可看到所办理的备案记录清单。

  图19:核验通过后点击查看详情可看到系统分配的号牌号码。

  图20:邮政人员上门发牌后,将向当事人索要取件码,邮政人员填入取件码后,代表号牌核发完成。

  申请页面的核查结果也变成有车牌样式的页面。

  3。购买保险

  图21:登录后在“首页”点击“电动自行车‘骑行无忧险’”模块。

  图22:进入骑行无忧界面,点击保存到手机。

  图23:再次点击“首页”的“电动自行车‘骑行无忧险’”模块。

  图24:进入中国人民保险界面,输入“被保险人”“投保人”等详细信息。

  图25:输入“保险期间”“影像上传”“发牌及保单信息”,确认并同意“投保人声明”。

  图26: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右下方的“快速投保”,进行投保。

  购买车辆保险问题

  网络申请流程中的购买车辆保险环节,可根据申报人意愿决定是否购买。为更好保障驾驶人和第三者的交通安全,鼓励大家积极购买。

  办理登记费用说明

  (1)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备案标识不收取工本费。

  (2)在线申请超标电动车备案标识经审核通过后,公安机关将通过中国邮政寄送备案标识上门。邮寄费10元需由申请人承担。备案标识牌送达时,直接交付给邮寄公司。

  车牌悬挂要求

  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须在车尾悬挂备案登记标识。

  (备案标识)

  备案登记的电动车使用要求

  1

  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别要佩戴好安全头盔、杜绝超载,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2

  仅可在厦门的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四区骑行,不得在思明、湖里区以及本市以外的区域上路骑行。

  3

  驾驶未悬挂备案标识,或者悬挂的备案标识超过有效期的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和《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46条第1款第14项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以500元罚款。

  4

  在过渡管理期满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

  相关提示

  #1

  咨询电话

  网上办理仍有疑问或有其他特殊问题时,工作时间可致电各区咨询电话。

集美交警大队

0592-6067696,6063583

海沧交警大队

0592-6882570,6882575

同安交警大队

0592-7026183,7137908

翔安交警大队

0592-7763720,7063110

  #2

  其它提示

  如遇网络操作有困难人员,建议寻求亲友的帮助,解决手机操作办理问题;确实无法解决,还可致电各交警大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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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厦门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