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指挥部第22号通告,我区定于2021年10月3日(周日)开展第六轮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在辖区内工作、生活的所有人员均需参加核酸检测,不落一户、不漏一人!未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其健康码将由“绿码”调整为“黄码”,将被限制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凡应检未检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醒您
个人违反防疫规定,逃避核酸检测,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行为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造成恐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被侵权人可以向过错方主张民事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拒不执行当地政府在疫情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刑事责任:如果引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房东隐瞒租客信息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小贴士:租客逃避核酸检测,房东隐瞒不报等拒不配合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采样点具体安排如下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现场点位若有调整,以街道社区具体安排为准)
温馨提示
请居民朋友们提前进行核酸检测信息采集预登记,并截图保存条形码,在检测时出示条形码。
前五轮已扫码预约通过核酸检测预登记的居民朋友们,只要把原登记码截屏带去检测现场即可使用,后续还可以重复使用,不用重新预登记。建议同时带上身份证,双保险更快速!
来源: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湖里区防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