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想着不劳而获,整天在网络逛荡,取得他人信任后,编造虚假事由跟人借钱,还让他屡屡得手,轻易骗得2万余元,骗取钱财后,他就将对方联系方式拉黑或者设置为防骚扰,以此逃避对方催讨。近日,经长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0年1月开始,21岁的广东小伙丘某鑫编造交房租等虚假事由向陈某借钱,陈某通过微信、支付宝花呗商家套现借给丘某鑫共计人民币10250元。 

  2020年2月开始,丘某鑫故技重施,在网上聊天认识张某,编造买口罩、修车等虚假事由向张某借钱,张某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支付宝花呗商家套现借给丘某鑫共计人民币11368元。

  取得钱财后,丘某鑫将所借款项用于酒店住宿等高消费以及日常开销。后丘某鑫将陈某、张某的手机号设为防骚扰及张某的微信拉黑、以逃避他们的催讨。

  2020年5月21日,丘某鑫在广州市被公安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2020年5月26日,丘某鑫的家属分别还款人民币11000元和11989元给陈某和张某,张某具书谅解丘某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