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一张医保卡,心生贪念,先后5次到漳州各药店刷卡购药,最终落入法网。12月25日,陈某(女,32岁,南靖人)因涉嫌盗窃罪被芗城公安分局东铺头派出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2月25日16时30分许,郭女士到东铺头派出所报称其医保卡于12月20日在角美遗失后,于21日至23日在漳州各药店先后被盗刷5次,总金额将近一千元,最后一次盗刷是在芗城区瑞京路某药店。警情就是命令,小案要快侦,值班民警立即带领报警人前往该药店调取监控。可惜的是嫌疑人戴着口罩,而且因为监控角度原因未能拍到嫌疑人正面样貌。民警又赶往另一盗刷的药店,通过调取监控,民警发现嫌疑人还是带着口罩,但盗刷后骑一辆有反光条纹的电动车离开。

  于是,民警紧跟该辆有特征的电动车,沿途调取嫌疑人离开的视频资料,并跟踪到芗城区金峰某小区。民警立即赶往该小区,通过对小区内停放的所有电动车逐一核对,终于找到嫌疑人所骑的电动车,并以车找人,最终锁定盗刷医保卡嫌疑人陈某。经电话通知,嫌疑人陈某于当晚8时到东铺头派出所投案,此时距报案人报案仅过了3个半小时。

  经审讯,陈某对其捡到他人医保卡并多次盗刷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陈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查中。(郑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