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在前埔、观音山、厦门软件园二期等地附近,出现大量共享电动自行车。本报记者走访发现,在前埔文兴东路、软件园二期等地确实出现一些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身影。

  对此,本报与城管、交警等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取得联系,据了解,上述共享电动自行车属于私自投放,该企业被相关部门约谈,已于近日逐步撤离岛内市场。

  现场走访

  路边随意停放

  车身没有牌照

  昨日下午,在前埔文兴东路附近,一处位于人行道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内,记者看到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横向停放着,车身以绿色、黑色为主,车侧印有“牧森租车”“共享电动车”等文字,在车前轴上贴有“未满16周岁严禁骑车”等警示标识。同时记者发现,该车辆没有电动车牌照。

  记者用手机扫描车把中部的二维码后,进入“牧森出行”小程序。记者使用发现,用车前需要输入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实名认证,还需花费9.9元或19.9元、59.9元购买“免押套餐”,套餐按使用时长分为月卡、季卡和年卡,此外,还需额外充值用于骑行扣费。记者体验后发现,扫码用车时,小程序上的地图内用红线标明可骑行区域,据客服介绍,超过该区域行驶,共享电动自行车会自行断电,并扣取相关调度费用。

  连日来,记者在前埔、软件园二期等多地走访,均发现上述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身影。在软件园二期,几辆共享电动车随意停放在公共自行车临时停放区,而在这些车辆上,记者均未发现电动车牌照。

  “岛内怎么会突然出现共享电动自行车?这符合规定吗?”市民曹先生质疑,车辆没有牌照,为什么能在岛内运营?

  部门回应

  企业私自投放

  将逐步撤离并退费

  对此,本报记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城管部门表示,上述共享电动自行车属于私自投放,城管部门已经约谈涉事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要求该企业撤离岛内市场,将已投放的车辆全部自行清运走。

  交警部门也表示,根据相关交通法规,厦门岛内不允许无牌电动车上路。据了解,涉事车辆为无牌电动车,因此如果在路上巡查时发现,将按照无牌电动车处罚标准,暂扣车辆并进行300元罚款处罚。

  随后,记者与牧森出行取得联系,福建地区运营总监徐先生表示,近日已被交通管理部门和城管部门约谈,将全部撤出在岛内投放的车辆。据介绍,本月初,牧森出行在厦门岛内投放了1000台共享电动自行车,被约谈后,近日来已经清理了800多台,剩余车辆目前还在收集。徐先生称,在车辆收集完毕后,将启动退费程序,为已购买“免押套餐”的用户退回购买费用。

  来演: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