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中山路片区临街商铺,装修补助来咯。扮靓“门面” 将中山路片区打造得更加美好。

  思明区中华街道中山路片区整治提升

  区域临街商铺

  装修补助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营造中山路片区良好的商业氛围,结合中山路片区整治改造工作时序,有序推进临街商铺业态转型升级,改善商业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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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申请范围

  中山路片区改造提升工程涉及改造的路段。其中,2020年涉及路段为中山路、水仙路、泰山路、钓仔路(含第六市场32号至48号双号段)、大中路、定安路、太平路及思明西路的主路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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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申请主体

  一楼临街商铺(与一楼整体对外经营且属于同一经营者的二楼及以上可纳入)装修实际出资人且系业主或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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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申请条件

  (一)证照齐全且有效,符合本办法关于申请范围及申请主体的规定;

  (二)备案的经营业态符合片区业态功能总体规划;

  (三)房屋权属及租赁关系合法有效,无违法建设或改建行为;

  (四)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装修竣工并正式对外经营的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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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补助项目

  本办法补助项目限于按照备案通过的装修方案对商铺实际对外经营区域实施的硬装部分。硬装内容一般为墙面、地面、顶面、木作、油漆、水电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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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补助标准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按照硬装实际产生费用的50%,且不高于如下最高补助限额给予补助:按照思明区中华街道委托专业机构实际测量数据,其中对外实际经营面积50㎡(含)以下,补助限额人民币4万元;

  对外实际经营面积50㎡以上100㎡(含)以下,补助限额人民币6万元;对外实际经营面积100㎡以上,补助限额人民币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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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备案阶段,申报人需在装修前提交如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备案表、房屋权属及租赁关系证明、装修前实景照片、装修方案及清单(造价、工程量、图纸)签章、经营产品图样名册、承诺书(安全生产、建筑安全、诚实守信、无违法违规等);

  (二)申请阶段,装修竣工营业后至2020年12月31日前提交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装修竣工营业后(含产品陈列)实景照片、装修凭证(合同、转款记录、票据)、账户信息;

  (三)公示阶段,审核通过将统一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签章,相关表格模板至“思明区中华街道”微信公众号下载,并由中华街道下属国有企业厦门鑫中华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部统一对外受理。(地址:天一楼巷32号,预约电话:0592-2053562转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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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补助兑现

  (一)装修补助在审核公示无异后先行兑现应补助金额的50%,首次兑现满一年后再兑现50%;补助资金由思明区中华街道负责受理兑现。在发出补助金通知3个月内未领取补助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同一个临街商铺仅能申请一次装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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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监督管理

  申请主体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冒领装修补助的单位及个人,将追回所有补助款项并依法处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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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附则

  本规定暂行一年,由思明区中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来源:思明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