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日公布了8起全省各地查办的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例,涉及福州、厦门、漳州、莆田、南平、泉州、三明等地。
其中,2020年1月8日,连江县公安局民警在黄岐镇农贸市场外发现庄某顺在街边销售渔获,其中1筐为野生河豚,重量为10公斤。连江县市场监管局对上述河豚进行抽样送检,发现河豚内含有河豚毒素0.0624mg/kg,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3月25日,连江县公安局对庄某顺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立案侦查。
厦门市思明区蒋伟强饮品店制售的20191009批次芋泥蛋糕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导致出现多例聚集性胃肠炎病例。该批次芋泥蛋糕的违法生产经营总货值为286元,违法所得为126元。今年,思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6元,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9年12月11日,莆田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位于城厢区华亭镇后塘村184号由当事人徐瑞堂经营的线面小作坊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并经鉴定,用于生产线面的“日晒盐”为工业盐。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目前已对徐瑞堂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予以立案侦查。
来源:福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