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峡导报

  导报讯(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蔡莉娜 林修猛)已经被8次判刑、1次劳动教养了,泉州男子陈某却丝毫不长记性,才出狱不久,又“重操旧业”,在漳州多次行骗被抓。

  据了解,陈某此前因盗窃、诈骗等罪行被判刑过8次、劳动教养1次,于2018年6月刑满释放。释放后,陈某在漳州一码头公司上班。可是,他并无心工作,仍旧思念着他的“旧业”。

  经调查:2019年10月22日至24日间,陈某谎称自己是退伍军人,以有关系可以帮冯某办理《保安证》、《消控证》为由,骗取冯某人民币7900元;2019年11月1日至10日,陈某向私家车司机谢某谎称其系经营玉米大豆生意的老板,以需雇乘汽车到上海、桂林等地签订合同为由,骗谢某载其到上海、桂林等地旅游,共骗走谢某人民币10710元;2019年11月10日,陈某向刘某谎称其系码头的老板,以借电动自行车骑行到码头为由,骗走刘某的爱玛牌电动车(价值3500元)一辆;2019年11月13日,陈某谎称自己是承包码头的老板,可以帮忙介绍工作,骗取简餐店老板郭某的信任,以急需现金为由,向郭某兑换人民币5000元,骗走郭某人民币5000元。就这样,陈某诈骗4人钱财共计27110元,再次进牢房。

  近日,经龙海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陈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六千元。